辽宁大学公共管理硕士双证班(MPA)2013年招生简章 

一、招生人数 

待定(根据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

二、报考条件

1.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注:计算年限至20139月止)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要求。 

三、报名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我校的报考条件,确认完全符合后再进行网上报名。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已经被发现将被取消复试、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 201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报名实行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交费、照相相结合的方式,所有报考人员都必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指定的网站进行报名,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凭报名号到报名点进行信息确认、交费和照相。

3. 报名程序:

网上报名时间: 2012年10月10??31   每天900?2200

预报名时间为: 2012年9月289月29(每天900-22:00)。

网上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网址:http://yz.chsi.cn

现场确认时间:2012111014日,每天8301700

现场确认地点:沈阳市内5区各招考(现场确认地点如有变化,本网站会及时更新)

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

3)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5.请正确详尽填写本人通信地址,以便准确发放录取通知书等材料。

四、考试

(一)初试

1.初试时间及科目:

15上午8:30-11:30   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5下午14:00-17:00  外国语(俄、日、英二)

2.初试地点:考生按照选择报考点的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3.2012年12月25-2013年1月7,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4.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二)复试

1.复试时间、地点及方式由我校自定。

2.复试时携带下列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初试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特别说明:考生报考前需到教育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前置学历信息(报考所依据的学历),同时下载本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具体流程请见:http://www.chsi.com.cn/xlcx/rhsq.jsp。网上无法查询学籍学历不能提供以上材料的考生,须提供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所出具的纸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全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代理机构请见:

http://www.chsi.com.cn/xlrz/201202/20120228/284945923.html。(注:该认证工作需要时间较长,请各位考生提前办理,以免影响复试及录取)。

4.复试科目:

笔试:政治理论

面试:综合面试、外语口语、听力

5.关于复试的详细通知届时我校将会在MPA网站公布。

五、体格检查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和要求在复试前见我校MPA网站。

六、录取

学校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和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

七、招生信息、咨询、联系方式

1. 我校的招生信息实行网上公布,招生专业目录、参考书目、报名公告、复试分数线、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等可在辽宁大学研究生院主页上查询。网址为:http://grs.lnu.edu.cn

2. 考生的初试成绩单请考生自行到研究生院网站下载,我校将不再邮寄。

3.我校根据考生报考信息和教育部的规定,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准考证由考生自行在报名系统中下载打印。

咨询方式:

哲管院MPA办公室

联系电话:(02462202090,(02462202091

研究生学院专业学位办公室

联系电话:(02462202363,传真:(02462202319

办公地点:博远楼113

通讯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66  辽宁大学专业学位教育管理办公室

邮政编码:110036

八、本简章中如有内容与教育部最新政策相冲突,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最新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