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华侨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双证班)招生简章 

    华大MPA简介

    华侨大学是在周恩来总理关怀下,国家于1960年创建的综合性大学。学校直属国务院侨务办公室领导,是国家重点建设大学,是面向海外开展华文教育的主要基地,也是国务院侨办与福建省政府共建的学校。

    华侨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教育中心成立于2007年,招收有实践工作经验的政府和非政府部门人员在职攻读硕士研究生。中心自成立以来,立足为地方政府服务,聘请具有理论修养和行政管理经验的多位市、区等部门领导为兼职教授,与地方政府形成良好的合作关系。中心积极开展与海内外高校相关专业的学术交流,聘请公共管理学界知名专家到校讲学,已形成一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教学团队。    

    培养方案

    我校MPA培养具有扎实的公共管理专业知识基础,掌握基本的分析方法及技术,了解本学科学术研究动态,适应在公共部门从事公共事务管理和公共政策研究与分析等方面的公共管理专业人才。设立区域与城市公共管理研究、公共部门资源管理研究、社会政策与管理研究、教育经济与管理研究、侨务理论与管理研究。

    MPA培养采用学分制,总学分不低于43学分。根据生源背景和学习方式及其他情况的不同,修业年限为2-4年,实行弹性学分制,在校学习时间累加不少于6个月。课程学习采取不脱产(每个月相对集中)方式。课程学习结束(修满所要求学分)后,进入MPA学位论文写作(一般在1年之内完成)。

    采取理论教学、实践教学 、案例教学、专题研讨、学术交流、实地调研和科学研究相结合的研究式教学方法,重视对研究生学习能力和综合素质的培养。

    课程设置与学分分配

    MPA课程分为核心课和选修课两类:

    1.核心课(必修课)(8门,共18学分):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2学分)、英语(2学分)、公共管理学(3学分)、公共政策分析(2学分)、政治学(2学分)、宪法与行政法(2学分)、公共经济学(3学分)、社会研究方法(2学分)。

    2.选修课(每门2学分):区域经济与城市发展、城市公共管理、地方政府与地方治理、公共危机管理、公务员制度、领导科学与艺术、公共组织理论、教育行政管理、公共部门绩效管理、公共管理前沿及专题讲座等。 

    华侨大学MPA教育的特色

    ◆政府支持:省市主管部门多次发文委托华侨大学开展MPA教育培养

    ◆打造品牌:利用地缘优势,服务于地方政府及非政府部门,培养高级公共管理人才

    ◆师资力量:聘请校内外名师授课和政府高级管理人员专题讲座,建立学术和实践双师制

    ◆搭建平台:华侨大学校友会和MPA联合会与各级政府密切合作,架起交流沟通平台

    ◆课程安排:结合学生不同的工作性质,使所学课程和理论知识与工作实践相联系

    ◆教学组织:案例教学、社会实践考察等方式促进师生之间、同学之间的交流与沟通

    ◆授课时间:每月相对集中授课解决工学矛盾,利于所学知识及时消化,以免每周奔波

    ◆课外活动:拓展训练、联谊活动、社会考察、小组讨论等方式促进同学间的沟通与交流

    ◆交通方便:在华侨大学泉州校区上课以免舟车劳顿,减轻工作、事业及家庭的负担

    ◆学术交流:与境内外相关高校密切联系,合作互访,参与全国性MPA研究生交流活动

    ◆本地办学:重视打造品牌,避免异地办学教学质量不稳定的缺点

    

    招生简章    

    2013年华侨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双证班)招生简章    

    华侨大学是在周恩来总理关怀下,国家于1960年创建的综合性大学。学校直属国务院侨办领导,是国家重点建设大学,是面向海外开展华文教育的主要基地,也是国务院侨办与福建省政府共建的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自2010年起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双证班(学位证和学历证)开始招生。华侨大学作为拥有公共管理硕士(MPA双证班)招收资格的首批高校之一,2010年招收15名、2011年招收50名、2012年招收92名。2013年招收的具体事宜如下:

    一、报考条件及招生对象

    (一)报考学历条件

    1、学历条件。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2010年8月前毕业即可);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大专)毕业学历后,经5年或5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2008年8月前毕业即可);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党校学历问题。根据原国家教委《关于转发国家教委办公厅<关于重申学校学历不应等同于国民教育学历的复函>的通知》(教学司[1995]101号)规定,党校学历不作为报考研究生的学历依据。

    3、国外或境外学历问题。凡在国外或境外大学或高等教育机构攻读正规课程所获学位证书,均须经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在复试时出具书面认证材料原件,否则不予复试。中国留学网网址为:http://www.huiguo.cn。

    (二)报考其他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规定的体检要求。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考生可上网查阅:http://www.moe.edu.cn/。     

    二、报名方法:(2012年10月10日C31日网上报名→2012年11月10日C14日现场确认)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阶段。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日期:2012年10月10日-10月31日每天9:00-22:00,具体时间请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本人信息,如因提交的信息错误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为: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为:http://yz.chsi.cn    

    (二) 现场确认(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并照相)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2012年11月10日-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地点。报考公共管理硕士(以及工商管理硕士)的考生必须到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公告指定的报考点(可以跨省在考生所在地报名及考试)进行确认报名。在泉州报考点的考生在泉州考试中心进行确认及考试。

    3. 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学历证书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核对,考生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

    (2)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

    (3)报考点按规定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    

    三、资格审查

    我校在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考生(含推免生)在报考时要全面、客观地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作弊所受处罚情况要如实填写。对弄虚作假者,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暂行)》进行处理。

    四、入学考试(初试地点由所选报名点指定,关注所选报名点通知)

    2012年12月25日-2013年1月7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我校不再给考生寄发《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一)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

    (二)初试日期和时间

    2013年1月5日-6日。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三)初试科目(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英语二 总分100分

    2、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联考 分200分,包括数学(75分)、写作(65分)、逻辑(60分)    

    (四)考试大纲及命题

    英语二为硕士研究生招生全国统考科目,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为全国联考科目。全国统考和联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

    (五)报考公共管理硕士的考生必须到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考场应试。

    (六)考生在每科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初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具体出场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规定,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七)考生初试成绩预计于2013年2月中旬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上公布。

    (八)复试。复试科目请登录华侨大学MPA教育中心主页。

    1.复试基本分数要求约在2013年3月份由教育部划定,我校一般以国家A类线为我校复试分数线。对符合我校复试基本分数要求者,届时将采取电话通知的方式进行。与复试、录取有关的事宜均会及时公布在华侨大学研究生处及MPA教育中心主页,考生应不定期的通过互联网了解相关信息。

    2.复试时间一般安排在2013年4月中下旬,复试办法将于复试前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及MPA教育中心主页上公布。

    3.复试包括思想政治考核、外语口语水平、专业素质、业务能力考核、体格检查等内容。具体详见当年复试办法。

    4.录取原则。在经过复试和政审后,根据“ 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 ”的原则,确定录取名单,上报主管部门审批。录取通知书一般于2013年6月中上旬发放。    

    五、培养方向

    区域与城市公共管理研究、公共部门资源管理研究、社会政策与管理研究、教育经济与管理研究、侨务理论与管理研究

    六、学费及学制

    1、学费:45000元,可以一次性缴纳,也可分三次缴纳(15000元/年)。

    2、学制采取弹性学分制:3―5年。

    通过全国联考及复试,修满规定学分后,在导师指导下完成毕业论文,答辩通过后毕业,经学校审核批准,将获得教育部统一颁发的研究生毕业证书及硕士学位证书(即双证)。    

    参考书目请参照教育部考试大纲。    

    注:以上事项若与国家有关部门及教育部今后颁布的规定有不符之处,须按国家有关部门及教育部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并以研究生处主页公布信息为准。

    七、招生联系方式

    1、电话:0595-22693725 陈老师

    2、主页:http//mpa.hqu.edu.cn

    3、邮箱:mpa@hqu.edu.cn 

          

    华侨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教育中心

    二0一二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