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民族大学2013年公共管理硕士(MPA)招生简章 

    一、 学校简介

    广西民族大学位于广西南宁市风景秀丽的相思湖畔,创办于1952 年,原为中央民族学院(今中央民族大学)广西分院,1953 年更名为广西省民族学院,1958 年改名为广西民族学院,2006 年更名为广西民族大学,是国家民委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学校现设有22个学院(含1个独立学院),学科涵盖了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0个学科门类。

    二、 培养目标

    主要为民族地区政府部门及非政府公共机构培养适应新形势下公共管理现代化、科学化、专业化要求的、德才兼备,掌握先进分析方法及技术,熟悉我国公共管理实践及动态,拥有合理知识结构、较高管理和沟通能力的高层次复合型公共管理应用型人才。

    三、 招生对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中的要求。

    5. 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6.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四、 研究方向

    根据我校公共管理学科以及相关学科的优势和特色,考虑到广西公共管理教育发展以及对东南亚国家留学生硕士公共管理教育的现实需求,广西民族大学MPA教育开设三个专业研究方向:地方治理与民族地区行政管理、民族地区教育行政与管理、公共部门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

    五、 报名方式

    考生选择广西大学为报考点,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具体报名方式、时间请参看《2013年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中的具体规定,请广大考生严格按照要求及时办理各项手续。

    1. 网上报名时间:2012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网上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

    2. 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2012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3. 现场确认程序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

    六、 考试

    1. 初试

    日期和时间:2013年1月5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 初试科目

    1月5日上午 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月5日下午 外国语

    3. 复试

    我校根据教育部的复试分数线和我校具体情况,确定复试名单,一般进行差额复试,招生规模与复试人数之比为1:1.2~1.5。复试名单届时在我校研究生处网页上公布。

    复试时间约为2013年4月份,复试地点在我校。具体的复试流程届时会在我校研究生处的网页公布。

    七、 录取

    1. 录取原则: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学校的办学条件,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创新能力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确定录取名单。

    2. 录取方式(括号内为录取类别码):①委托培养;② 自筹经费(24)。

    具体的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拟录取及正式录取名单届时会公布于我校研究生处网页。

    2. 招生数量:35人

    八、 学制和培养方法

    1. 实行弹性学制。学习年限为 2.5至4 年,一般为 2.5 年。超过4年自动取消学籍。

    2. 实行学分制。学校根据MPA培养方案安排课程,每期集中学习,完成必修和选修课程。

    3. 实行导师负责制。研究生入学后,采取双向选择,确定导师。导师根据培养方案要求,负责制定每个学生的培养计划,对研究生全程的学习管理,并指导学位论文。

    4. 教学方法采用课堂讲授研讨模拟训练案例分析及社会调查等多种形式,教学时间一般安排在晚上和周末。

    5. 上课地点为广西民族大学东校区

    九、 学费 2.25万/人,学生在培养期间分两年半支付,教材资料费按实际费用由学员承担。

    十、 学位授予

    课程考试成绩合格、修满规定学分(共计36个学分),并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经校学术委员会审议合格者,授予广西民族当大学研究生学历证书和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证书。

    十一、其它

    1. 有关招生信息(含国家政策和规定)请关注我校研究生处网页, 如在2013招生年度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以网页公布的内容和相关信息为准,请考生务必在相应的时段内注意浏览我校研究生处网页“招生查询”栏目,如有疑问欢迎来电来访我校研究生招生就业指导科。

    2. 请考生考试后妥善保管准考证,以供复试、入学时备查。

    3.特别声明: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我校不举办任何考前辅导班。

    4. 本招生简章的内容如与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相冲突,以教育部的文件精神为准。

    5. 学校名称:广西民族大学 学校代码:10608

    十二、联系地址和方式

    1. 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188号广西民族大学管理学院 邮编:530006

    2. 联系电话:0771-3262622, 3265851

    3. 传真:0771-3264786

    4. 联系人:陈老师,陶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