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含中国公益研究院、中国社会管理研究院、中国医疗卫生政策研究院、中国彩票研究院)2014年拟招收双证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人数共计60名。
欢迎广大考生报考!
一、MPA研究方向的招生领域和宗旨
1.基金会与社会服务机构管理方向
我校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公共管理硕士(MPA)基金会与社会服务机构管理方向,主要面向公募与私募基金会、非营利及社会组织、社会服务机构、政府的基金会管理部门、企业等相关部门,培养德才兼备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需要的高层次的复合型、应用型、创新型的专业管理人才。
2.危机决策与媒体战略方向
我校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公共管理硕士(MPA)危机决策与媒体战略方向,主要面向政府、企业、媒体及社会组织的管理决策部门,培养德才兼备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需要的高层次的复合型、应用型、创新型的专业管理人才。
3.社会管理方向
我校社会发展和公共政策学院-中国社会管理研究院公共管理硕士(MPA)社会管理方向,主要面向政府、企业及社会组织的管理决策部门,依据新时期中国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实践需要,培养德才兼备、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需要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创新型的中高级社会管理人才。
该学位获得者应掌握公共管理基本理论,具备社会管理实践领域要求的知识体系、创新理念、思维方法和职业技能,能够灵活运用管理学及相关社会科学领域的理论和方法,独立从事社会管理领域相关的实务工作。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学历及工作经验要求
获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可以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①修完大学本科全部必修课程;②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非应届在读研究生(含单证专业学位硕士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就读院校同意,并在录取时先办理原就读院校的退学手续。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攻读两个以上(含)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
除中央党校成人教育学院本科学历外,其余的党校本科学历不能报考。在国(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要求。
5.我校公共管理硕士(MPA)不招收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
三、报名流程
【说明:考生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报考条件,确认完全符合后再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必须如实、准确地填写信息。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不予录取。报考资格审核将在录取阶段进行。】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缺一不可。
考生于2013年10月10日―31日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请注意,凡报考我校MPA的考生报考点必须选择“北京师范大学”,选择其他报考点的报名无效。
考生于2013年11月10日-14日持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应届生持每学期均注册的学生证)、网上报名编号,到北师大进行现场确认。
四、考试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阶段。
(一)初试
1.初试时间:2014年1月4日至1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初试地点在北京师范大学,具体地点请考前一周登陆研究生院网站查询。
2.初试科目为:①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200分)、②204-英语二(满分100分),均为笔试。
英语二为全国统考科目,重点考查考生英语应用能力,尤其是阅读和翻译能力,具体请参照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的最新考试大纲;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为全国联考科目,请参考教育部考试中心编制的最新考试大纲。
3.准考证从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下载时间为2013年12月25日-2014年1月6日。考生凭《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二)复试
1.达到我校自主划定的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具有复试资格。复试大约安排在2014年3月中旬,复试办法将于复试前公布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上。
2.复试主要内容为公共管理基础。复试期间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考试。
3.实行差额复试。复试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五、录取
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工作业绩、思想政治表现等,择优录取。
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非定向就业硕士生的人事档案必须转入北师大,户口可以自愿选择是否迁入北师大,毕业时采取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定向就业硕士生的人事档案、户口均不迁入北师大,毕业后必须回定向单位就业。
考生报考时不必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材料。考生需自行处理与工作或学习单位因考试录取而产生的所有问题。如果因此造成不能复试或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任何时候发现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学制及培养
考生录取后于2014年9月入学,以非全日制方式利用周六周日及平时的部分晚上或者节假日学习,学制为2-4年。
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含中国公益研究院、中国社会管理研究院)的公共管理硕士培养强调“立足中国现实、借鉴国际经验”的原则,除开设公共管理、公共经济学、政治学、行政法、定量分析方法等规定的核心课程外,还开设项目设计与管理、领导力与决策、公共沟通与媒体战略等公共专业课。同时,各个专业方向还结合本身的特点,开设相关方向的专业课程。在培养中,课堂教学与管理实践并重,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应用技能。
1.基金会与社会服务机构管理方向:专业课程包括公民社会理论、基金会管理实务、基金会发展战略、基金会管理案例分析等。
2.危机决策与媒体战略方向:专业课程包括应急管理概论、风险治理、社区应急、应急管理案例分析及应急技术等。
3.社会管理方向:专业课程包括社会管理概论、社会政策理论与实践、技术创新与社会管理创新等。
以上方向的专业选修课还包括质性研究方法、地方治理与中国政治发展等。
学生在学制年限内完成规定的学习内容,符合毕业要求的,颁发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七、学费及其他
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的公共管理硕士学费总额为3.5万元.
我校所有专业学位硕士生均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但不能申请学校为学术型硕士生设立的奖助学金。
学院将针对优秀学生设置奖学金。
公共管理硕士在学期间学校不安排住宿,由学生自行解决。
八、招生信息、咨询、联系方式
1.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公开发布。推免生接收、报名、初试成绩、分数线、复试安排、拟录取名单等均可在北师大研究生院主页(http://graduate.bnu.edu.cn)查询,请及时关注。
2.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不提供往年考研试题,不出售参考书或办理邮购业务。
3.咨询电话及联系方式:
(1)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
咨询电话:010-58801510 于老师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9号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后主楼20层
邮政编码:100875
电子邮箱:ssdpp-mpa@bnu.edu.cn
网站:www.ssdpp.net.cn
(2)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电话:(010)58808156,email:yanzh@bnu.edu.cn,传真:(010)58800519
办公地点:前主楼A 212,邮政编码:1008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