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林业大学2016年公共管理硕士(MPA双证)招生简章 

 

北京林业大学是教育部直属、教育部与国家林业局共建的全国重点大学。于1952年建校,是首批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及首批“211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校。2008年成为国家“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项目试点高校。长期以来,学校在支撑行业发展、培养专业人才、传播绿色文化、引领生态文明、作为生态环保智库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北京林业大学公共管理专业硕士学位(MPA)教育立足我校在生态文明领域的学科优势,充分发挥人文社会科学在引领生态文明理念、政策和制度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注重把生态文明科学理论、工程技术研究与生态文明理念教育、生态环境政策研究紧密结合,服务国家和社会的重大需求,面向重要地区、重要领域和重要岗位培养集生态文明建设和公共管理知识、能力、方法于一身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公共管理专门人才。

北京林业大学MPA以生态文明为突出特色,设有绿色行政、生态文明评价、生态法治、绿色传播与新媒体管理、公共政策分析、绿色审计、公共关系、人力资源管理等方向。

一、招生名额

拟招收学生40名。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学历及工作经验要求

截至2016年9月1日,所获学历学位及工作经验必须满足下列情况之一:

(1)获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并具有3年或以上工作经验;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3)获国家承认的硕士、博士学位并具有2年或以上工作经验。

5.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6.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考试身份的真实性,一经招生单位或认证部门查证为不属实,即取消报考、录取或入学资格。

三、报名流程

1.报考方式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2.报名时间

2015年10月10日至31日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5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3.报考点、专业及科目

报考点: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报考专业: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专业代码125200)

考试科目: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199)、英语二(204)

报考类别:定向就业或非定向就业

4.学历认证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在该网站查询各省市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并出具纸质认证报告。报告复印件的提交方式和时间将在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信息中另行通知。

5.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必须在2015年11月12日前到网报时选择的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相关电子信息,详情请查看所在省级招办发布公告。北京林业大学报考点现场确认的具体安排和相关要求届时会提前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四、笔试、复试与录取

1.笔试

(1)下载打印《准考证》

2015年12月14日至12月28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2)考试时间、地点及科目

考试地点:北京林业大学(具体考场安排见准考证);

考试时间:2015年12月26日(以准考证为准);

考试科目:上午8:30-11:30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下午14:00-17:00英语

2.复试

(1)达到我校自主划定的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具有复试资格。复试办法与时间安排将于复试前公布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上。

(2)复试主要内容为公共管理基础。

(3)实行差额复试。复试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3.录取

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工作业绩、思想政治表现等,择优录取。

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非定向就业硕士生的人事档案必须转入北京林业大学,户口可以自愿选择是否迁入北京林业大学,毕业时采取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定向就业硕士生的人事档案、户口均不迁入北京林业大学,毕业后必须回定向单位就业。

考生报考时不必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材料。考生需自行处理与工作或学习单位因考试录取而产生的所有问题。如果因此造成不能复试或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任何时候发现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学制与学位

学习年限为2-4年。学习方式为周末学习或分段集中学习。

完成课程学习及社会实践环节,成绩合格,取得规定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由北京林业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合格者,授予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同时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六、学费与奖学金

学费为每年15000元。学校针对全体MPA学生设立专项奖学金,还可按相关规定参评其他优秀奖学金。非定向脱产在读研究生享受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6000元。学校为非定向就业学生安排住宿。

七、联系方式

(1)北京林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网址:http://renwen.bjfu.edu.cn/

联系人及电话:万老师,010-82838108;杨老师,010-62338383

传真:010-62338360

邮箱:greenmpa@163.com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35号学研中心C座1213

(2)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院

网址:http://graduate.bjfu.edu.cn

电话:010-62338214或62338380;传真62337873

邮箱:yzb@bjfu.edu.cn

北京林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北京林业大学MPA教育中心     

2015-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