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 教育指导委员会 秘书处[2006] 第2号
关于评选第二届全国MPA优秀论文的通知 各MPA试办院校: 为规范和引导MPA论文写作,根据全国MPA教指委工作安排,依据《MPA优秀论文评选办法》,决定2006年9月评选第二届全国MPA优秀论文。评选出的优秀论文由全国MPA教指委颁发荣誉证书,并通过各种形式,包括论文获奖者所在院校给予奖励或举办学术活动,进行表彰和宣传。 第二届评选由相关院校从本校2002级、2003级MPA优秀论文中,精选出三篇,报送全国MPA教指委。全国MPA教指委将聘请专家,采取匿名评审,专家组评审和公示等方式,最终评选出第二届全国MPA优秀论文。 为做好第二届MPA优秀论文评选工作,请有关院校认真填写《MPA优秀论文申报表》,并连同推荐论文(一式10份)以及电子版,于2006年9月10日前报送全国MPA教指委秘书处。届时不报即为弃权。 邮寄地址:中国人民大学全国MPA教指委秘书处 邮编:100872 联系人:杨凡 电话:010-62516239 电子信箱:chinampa@263.net 附:MPA优秀论文申请表 全国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 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 2006年5月10日 MPA优秀论文申报表 论文名称 选送学校 作者姓名 作者工作单位及职务 指导教师姓名 职称(职务) 导师组成员姓名、职称(职务)及工作单位 论文评价(选送学校填写) 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