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2007年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招生简章 


 

         

 

2007年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招生简章

 

       

 

为适应我国公共管理现代化、科学化、专业化的要求,为政府部门及非政府公共机构培养德才兼备、学有专长、社会急需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的专门人才,经教育部批准,中国人民大学2007年将试行招收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2007年计划招收30人(含推荐免试生5人)。

 

一、中国人民大学实行网上招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发布

 

网上招生包括网上报名、网上下载《准考证》、网上查询初试成绩、网上调剂录取等。中国人民大学硕士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发布,考生须随时登录研究生院网站查询有关通知。考生自行从研究生院网站下载《初试成绩通知》、《复试通知》等,中国人民大学不再给考生寄发书面通知。

 

二、报考条件和基本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在职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2007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以下具体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①报名时已通过国家四级外语水平考试并获得证书,复试时提交国家四级外语水平考试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005年6月以后参加四级考试达到450分以上者,提交成绩单和复印件;

 

②复试时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③复试时提交相当于学士学位水平的论文(字数不少于1万字)或在报刊上发表的三篇文章。

 

3、掌握公共管理学科的基本理论和专门知识,具备从事公共管理与公共政策分析的能力,比较熟练地掌握和运用一门外语,能够掌握和运用定性和定量分析方法;具有一定的计算机基础知识。

 

4、具有在公共管理部门社会实践的经历和经验,熟悉和适应实际工作要求。

 

5、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6、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者,须在报名前已获得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7、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8、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9、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三、报名时间及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考生均在教育部统一的网上报名系统网上报名,在北京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还须网上支付报名费,具体网上报名程序、网上报名时间详见教育部文件通知。

 

 2、电子照相:

 

1)在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

 

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本人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截至2007年硕士生入学考试日期仍有效的身份证在教育部规定的报名时间(2006年11月10-14日)到中国人民大学电子照相。

 

2)在外地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

 

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本人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截至2007年硕士生入学考试日期仍有效的身份证)在教育部规定的报名时间(2006年11月10-14日)到当地省、市招生办指定的报名点办理电子照相等其他报名手续。

 

3、《准考证》:

 

1)在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

 

请考生于考试前一个月(具体时间见研究生院网站通知)自行登录研究生院网站下载《准考证》,初试时凭网上下载的《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或军官证)进入考场。不下载《准考证》者,视为考生自动放弃考试。

 

2)在外地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

 

《准考证》由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于考试前20天寄出,请考生务必在网上报名时准确填写本人通讯地址和邮编。

 

4、考生必须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不得弄虚作假。一旦发现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不实,立即取消考生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四、考试方式:

 

1、参加全国硕士生统一入学考试。

 

2、初试后初选合格的考生须参加中国人民大学组织的复试。

 

五、初试科目:

 

①政治(满分100分)  ②外国语(满分100分) 

 

③公共管理综合知识(语文、数学、逻辑、管理学、中国历史)(满分300分)

 

六、初试日期:2007年1月(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文件规定为准)

 

七、初试地点:

 

北京考区:中国人民大学

 

外埠考区:在当地省、市招办指定的考点

 

八、复试与体检

 

中国人民大学于2007年3月在网上公布复试分数线及复试科目,考生在网上查询是否参加中国人民大学复试,并自行从网上下载《复试通知》,凭《复试通知》、《准考证》、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到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参加复试。

 

中国人民大学实行差额复试。

 

复试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大学课程学习成绩登记表或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出具单位章);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提交:(1)国家外语水平考试证书(或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2)相当于学士学位水平的论文(字数不少于1万字)或在报刊上发表的三篇文章。

 

复试时参加中国人民大学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医院为中国人民大学校医院,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体检不合格者中国人民大学不予录取。

 

九、录取    

 

根据中国人民大学确定的录取标准,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根据学校规定,被录取的考生必须同中国人民大学签定协议书(定向培养、委托培养考生及所在工作单位须同中国人民大学签定协议书),按规定交纳培养费。

 

《协议书》由中国人民大学委托公共管理学院签发给考生。

 

十、调剂录取

 

1、未报考本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本专业;

 

2、报考本专业但未被中国人民大学录取的考生,政治、外语均合格且

 

    公共管理综合知识成绩达到中国人民大学规定的分数要求者,可向校内公共管理一级学科调剂;

 

    公共管理综合知识成绩达到教育部规定的分数要求者,可向外校公共管理一级学科调剂;

 

十一、学习方式及年限

 

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学习年限3年,其中在校学习时间为2年,到公共管理部门社会实践为1年。

 

培养方式按照中国人民大学2007级公共管理硕士(全日制)专业培养方案执行。

 

十二、学位授予

 

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按照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颁发相应的学历证书,并被授予硕士学位。

 

十三、关于毕业生就业

 

非定向、自筹经费硕士毕业生可按国家有关规定就业,中国人民大学不负责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硕士生的毕业派遣等相关事宜。

 

若报考公务员,还须参加人事部统一组织的公务员考试。

 

十四、中国人民大学不举办考研辅导班。

 

  研究生院网站:pgs.ruc.edu.cn

 

  研招办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872

 

 

研招办电话:010-62515340           

 

中国人民大学查号台:010-62511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