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
教育指导委员会
秘书处[2007] 第11号
“2007年全国MPA案例教学研讨暨培训会”
会议通知
各MPA培养单位:
由全国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主办,国家行政学院承办,“2007年全国MPA案例教学研讨暨培训会” 定于
2007年10月31日 ―11月2日 在北京市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会议内容:研讨MPA案例教学方法,研究MPA案例库建设标准,提高中国MPA教育质量。
与会人员:各MPA培养单位MPA教育负责人和MPA骨干教师,每校1-2人,新增17所MPA院校务必派人参加,会议规模150人。
会议报到时间、地点:
2007年10月30日 ;国家行政学院学员公寓2号楼一层大厅。10月31日-11月1日会议,11月2日上午参观奥运场馆。最早11月1日晚6时后可离会。会议费用:会议期间与会代表住宿费自理,住宿标准为标准间380元/天,单人间320元/天,均含餐费;会议费、材料费、参观费由会议统一支付。
注意事项:
1、请参加会议的代表务必于
10月20日 下午17:00前把回执表(见附件)传真至会务组,以便安排住宿等事宜。2、为了保证行程顺利,各位代表请尽量自己提前预定好返程票。需要会务组帮助预定返程票的代表,请在回执中说明。
国家行政学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长春桥路6号(具体位置见附件),乘坐机场大巴在北京电视台站下车,向西400米。
会务组联系方式:
电 话:010-68929278;010-68929854;13641241857
传 真:010-68929612
联系人:赵 斌 李清泉
全国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
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
2007年9月25日
附件1.
回 执 表
姓 名
性 别
所在院校
职 务
手 机
到达时间、地点及航班或车次
是否参加考察
参 加
不参加
住房要求
380 元/标间.天(两人住一间,每人190元/天)
320元/标间(一个人住一间)
备注
注:① 请在选择项目的旁边或下面划“√”。
② 请与会代表每人填写一张回执表,传真至国家行政学院研究生部。传真:010-68929612
附件:2
回 执
姓 名
性 别
民 族
职 务
职 称
工作单位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传 真
办公电话
住宅电话
手 机
电子邮箱
预定返程票
请与会代表在回执中填写以上资料以便制作通讯录
附件3:
国家行政学院交通位置图
关于“2007年全国MPA案例教学研讨暨培训会会议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