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
教育指导委员会
关于组团赴西欧考察与培训的通知
为了解和借鉴国外经验,加强国际交流,推进我国MPA教育,全国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根据工作安排,决定组建MPA考察团,赴意大利、德、法等国进行为期12天的考察与培训。考察团成员以第四批MPA培养院校负责人为主,包括:MPA教育负责人和研究生院负责人,每校1-2人。同时邀请二、三批未参加过考察培训的MPA负责人参加。相关注意事项如下:
1、考察与培训时间:2008年6月上旬,时间为12天。
2、考察与培训费用:大约29000元,费用各单位自理。
3、报名时间:
3月18日 前。4、报名方式:各单位参团人员名单及个人资料(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职务、联络方式)报全国MPA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
5、为方便手续节省时间,请参团人员准备好因私护照,届时统一办理出国手续。
6、因组团涉及多种因素,参加出访人员一经确定,不要再更改。
MPA秘书处电话:010-62516239 传真:010-62516240
邮箱:chinampa@263.net。 联系人:杨凡
全国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
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
2008年3月3日
通知:关于组团赴西欧考察与培训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