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师范大学顺利通过辽宁省人事厅的实地考察
并获批“辽宁省国家公务员培训基地”
沈阳师范大学管理学院MPA教育中心
2009年3月20日,辽宁省人事厅陈守力副厅长、培训处隋英处长、闵初旭副处长和来自辽宁行政学院的专家代春艳教授一行四人,莅临沈阳师范大学,专程考察公务员培训基地的申请与建设情况,并听取有关方面的汇报。
辽宁省国家公务员培训基地是面向全省国家机关和政府部门的公务员的素养、能力和知识储备不断发展所提出的要求,以高等学校相关领域为依托,建立起来的针对公务员开展培训与继续教育的机构与场所。围绕这一目标的要求,我校在这个方面以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教育及公共管理学科下各硕士学位授权专业为基础,已经开展了较为深入而细致的工作,积累了较为丰富的教育、教学及管理经验,为进一步设立“辽宁省国家公务员培训基地”奠定了坚实和可靠的基础。
本次汇报会由夏敏副校长主持,我校参加会议的人员有校党委书记于文明教授、人事处杨杰处长、学科处朱爱军处长、党委宣传部张艳伟部长、管理学院王家斌院长以及学院的其他领导、教师。夏敏副校长首先介绍了与会的领导和专家,并对他们的光临指导表示欢迎和感谢。然后,人事厅陈守义副厅长介绍了本次考察的目的、意义和相关要求,对我校在公务员培训基地申请与建设中所做的前期充分准备工作表示满意,并对未来开展公务员培训工作提出了热切的期望。于文明书记从学校发展的高度向陈副厅长一行介绍了我校设立公务员培训基地的优势和重要性,并对各位领导和专家的光临表示诚挚的感谢。管理学院院长王家斌教授围绕公共管理学科的建设历程、申办公务员培训基地的重要意义、设立公务员培训基地的基本条件以及设立公务员培训基地的保障措施等几个方面做了工作汇报。汇报之后又听取了隋英处长和代春艳教授的意见。之后,在于书记和夏校长的陪同下,陈守义副厅长一行参观考察了我校辽西古生物化石陈列馆、图书馆、计算机广场和管理学院的公共管理研究中心及图书资料中心,与会领导和专家对我校的基础设施和培训条件给予高度评价,一致认为完全达到开展公务员培训工作的要求。
我校此次顺利通过辽宁省人事厅组织的“辽宁省国家公务员培训基地”的实地考察,不仅表明我校教学与培训的基础设施条件在逐年改善后已具备了较高的水准,而且更加充分证明我校在开展以公务员培训为主导的职后教育和培训方面达到新的和更高的层次,并已经步入了省内同类高校的先进行列。这对进一步拓宽我校的办学领域和教育途径,扩大学校在社会上的影响都将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
另讯,经辽宁省人事厅审核、批准,于2009年3月25日下发文件并颁发证书和牌匾,批准沈阳师范大学成为“辽宁省国家公务员培训基地”。该基地挂靠在沈阳师范大学管理学院和MPA教育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