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师范大学案例教学成果获2013年高等教育内蒙古自治区级教学成果一等奖 

    (内蒙古师范大学MPA教育中心 文)近日,2013年高等教育内蒙古自治区级教学成果奖获奖名单公布,由内蒙古师范大学MPA教学团队申报的教学成果《公共管理类课程案例教学研究与实践》获2013年高等教育自治区级教学成果一等奖。此次获奖将更加激励我校MPA教学团队继续探索案例教学的方式方法,进一步强化MPA教育过程中的案例教学。

    一直以来,内蒙古师范大学MPA教育中心在MPA课程中积极引入并推广案例教学法,采取“请进来和走出去”策略积极推进案例教学,一方面利用全国MPA教指委平台有计划地选送教师参加国内外相关公共管理案例教学的培训,另一方面邀请国内专家到校进行案例教学培训。2007年派甘月文等4名教师赴国家行政学院参加案例教学培训,2008年派刘淑梅等3名教师赴国家行政学院参加案例教学培训,2010年派王永明老师参加由华东政法学院与奥派科技共同主办的“公共管理案例(实验)教学培训与研讨”;2012年4月,王永明、丁彩霞两位老师应主办方出资邀请参加了由清华大学主办“中欧公共部门改革与MPA案例教学研讨”并做主题发言。2013年分别派张升、齐义军、连新等3名教师到人民大学、清华大学等高校参加案例教学培训。2013年11月邀请本团队骨干成员程萍教授来校对全校MPA任课教师及公共管理学院全体教师进行了案例教学培训。

    此外,公共管理学院积极组织、指导学生及相关人员参加内蒙古自治区历届全区公共管理案例分析大赛,各相关学院也积极倡导和组织学生开展“公共管理案例大赛”活动。我校公共管理学院学生于2012年获得驻呼和浩特市高校公共管理案例大赛第三名、2013年4月获得驻呼高校公共管理案例大赛一等奖。我校公共管理学院院长及案例教学团队骨干教师分别在不同的赛事中担任了指导教师及评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