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农业大学MPA教育中心召开《MPA学位基本要求(征求意见稿)》讨论会 

    2014年4月12日,湖南农业大学公共管理与法学学院MPA教育中心召开了《MPA学位基本(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基本要求》)意见征集会。公共管理与法学学院全体MPA导师参加了会议,对MPA教指委组织编写的《基本要求》进行了学习和讨论。

    首先,李燕凌院长带领导师们学习了《基本要求》的全部内容,特别对“获本专业学位应完成的实践训练”和“学位论文基本要求”进行了重点阐释,老师们普遍认同MPA学位论文要强调研究现实问题,分析方法要具有科学性,文章要脚踏实地。随后,老师们围绕《基本要求》的内容,如MPA学生完成各个管理实践后提交的实践报告的形式有什么,衡量其质量要求的标准是什么,提出了问题;同时,也就“本专业学位获得的基本能力”上提出了一些建议:建议在第二点中增加调查研究能力,在第三条中增加决策能力。最后,老师们非常赞同在基本能力中突出“应具有应对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并提出能否在核心课程设置中有所体现。会后,归纳总结老师们的意见和建议,并提交MPA教指委参考。

(湖南农业大学公共管理与法学学院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