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科技大学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双证MPA)培养方案 

华中科技大学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双证MPA)培养方案

(专业代码:125200 授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

一、培养目标

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特点是培养具备解决公共管理实际问题的、德才兼备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公共管理专门人才。具体要求为:

1、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

2、 掌握系统的公共管理理论、知识和方法;

3、具备从事公共管理与公共政策分析的能力;

4、能够综合运用管理、政治、经济、法律、现代科技等方面知识和科学研究方法。

二、主要研究方向

1、电子政务

2、高科技园区管理

3、城市规划与现代城市管理(智慧城市)

4、土地资源与房地产管理

5、政府决策支持系统(决策理论与方法)

6、公共经济与公共政策分析

7、公共部门人力资源开发管理

8、公共安全预警与应急管理

9、政府管理与创新

10、社会中介组织与社会管理创新

11、廉政与职务犯罪预防

12、网络舆情与国家安全

13、能源环境安全

三、学习年限与 培养方式

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采用全日制非定向/委培方式培养,学习年限一般为2.5年。

四、学分要求与分配

总学分要求≥46学分。其中,修课学分要求≥34学分,实践环节要求≥2学分,具体学分分配如下图:

总学分

≥46学分

修课学分

≥36

学分

校级公共课程R4学分

专业必修课≥22学分

专业选修课≥14学分。

补修课程、任选课程只计成绩,不计学分

实践环节

≥4学分

 

专业课程实习实践(含报告)

2学分

必修

 

专业实训(含报告)

2学分

 

研究环节

≥10学分

开题报告

1学分

必修

论文中期进展报告

1学分

必修

学位论文

8学分

必修

 

五、课程设置及学分分配

公共管理领域专业硕士研究生课程设置

课程

类别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时

学分

季节

开课单位

备注

课程≥36学分

公共

课程≥4学分

407.552p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32

2

春、秋

公管学院

必修

407.551p

外国语(公共管理专业英语)

32

2

春、秋

公管学院

专业必修课≥18学分

407.502p

公共管理

48

3

春、秋

公管学院

必修

 

407.503p

公共政策分析

48

3

春、秋

公管学院

407.504p

政治学

32

2

春、秋

公管学院

407.505p

公共经济学

32

2

春、秋

公管学院

407.507p

社会研究方法

32

2

春、秋

公管学院

407.508p

电子政务

32

2

春、秋

公管学院

407.506p

宪法与行政法

32

2

春、秋

公管学院

407.516p

公共伦理

32

2

春、秋

公管学院

 

 

 

专业选修课

≥

14学分

407.514p

非传统安全概论

32

2

春、秋

公管学院

 

 

 

方向,任选课程

 

 

 

 

407.510p

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

32

2

春、秋

公管学院

407.511p

现代城市管理

32

2

春、秋

公管学院

407.512p

科技政策与管理

32

2

春、秋

公管学院

407.513p

公共财政与预算

32

2

春、秋

公管学院

407.515p

非营利组织管理

32

2

春、秋

公管学院

407.509p

决策理论与方法

32

2

春、秋

公管学院

407.519p

组织理论与组织行为专题

32

2

春、秋

公管学院

407.517p

预防职务犯罪

32

2

春、秋

公管学院

407.521p

公共安全预警与应急管理:理论与技术

32

2

春、秋

公管学院

407.534p

土地制度与土地政策

32

2

春、秋

公管学院

407.536p

房地产管理

32

2

春、秋

公管学院

407.546p

领导科学与领导艺术

32

2

春、秋

公管学院

407.547p

数字城市与政府管理

32

2

春、秋

公管学院

407.548p

环境管理与政策

32

2

春、秋

公管学院

407.518p

公文写作

32

2

春、秋

公管学院

非学位课程

补修课程

 

定量分析方法

32

 

本科非经济和管理类专业学生,补修本科主干课至少2门,只计成绩,不计学分。

 

微观经济学

32

 

 

宏观经济学

32

 

任选课程

 

在征得导师同意后,研究生可任选,任选课程只计成绩,不计学分

实践环节≥4学分

650.705

专业课程实习实践(含报告)

 

2

 

公管学院

必修

650.706

专业实训(含报告)

 

2

 

公管学院

研究环节≥10学分

650.708

开题报告

 

1

 

公管学院

650.709

论文中期进展报告

 

1

 

公管学院

650.710

学位论文

 

8

 

公管学院

 

六、实践环节

建立实习基地,加强实践环节的教学。除了在课堂上组织学生参加教学实践外,还要根据教学需要建立若干实习基地。

委培生根据工作情况,提交专业实务工作总结,由单位负责人和导师签署考核意见,考核合格后可获得实践环节学分。

非定向学生按照以下方式考核:

专业实训:要求参加导师的科研活动,提交研究报告,导师签署意见,考核合格后方可计2学分。

七、学位论文

(1)论文撰写与答辩条件

学生课程学习结束,取得规定学分,实习实践合格,并达到其他相关要求经考核后,方能进入硕士学位论文撰写阶段。未修满学分和未达到其他相关要求的研究生不得申请撰写硕士学位论文和进行论文答辩。

(2)论文选题与形式要求

理论联系实际是撰写MPA学位论文的基本原则。论文选题必须联系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机构的管理实际,结合自己本职工作、特长及兴趣,选择公共管理或相关领域具有实际意义的课题。

论文以专题研究为主,咨询报告、调研报告、案例分析报告、政策评估、项目规划、对策研究等都可作为论文形式。论文应体现学生运用公共管理及相关学科的理论、方法分析和研究公共管理实际问题的能力。

(3)开题报告要求

选题完成后,要按规定撰写开题报告,并举行开题报告会。开题报告要全面阐述该选题的选题依据、国内外研究现状、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介绍研究的基本理论和方法以及解决路径。开题报告通过后,方可进入论文写作阶段。

(4)中期考核

论文开题后半年左右,学生提交中期考核报告,导师给出评语,对其已有的研究工作和计划完成情况作出评价并评分。

(5)论文评阅与答辩要求

论文必须经指导教师书面推荐同意,经由二名本专业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评阅后,提交论文答辩小组进行答辩。学位论文答辩的条件、要求及程序规则等按华中科技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的有关规定进行。委培生的论文评阅及答辩委员中必须有一名是实际工作部门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学位论文经答辩通过,方可按学位申请程序授予公共管理硕士学位。

八、学位授予

    学生修满规定学分,达到相关要求,准予毕业,并颁发研究生毕业证书;达到毕业条件的研究生,其学位论文通过论文答辩并通过学校学位委员会的评审,由华中科技大学授予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