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
教育指导委员会
秘书处[2005] 第8号
关于召开公共管理核心课程(行政法)培训
暨教学研讨会的通知
为更好地开展MPA核心课程教学,交流教学经验,提高教学质量,由全国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主办,东北大学承办,定于2005年10月21-24日,在东北大学召开行政法课程培训暨教学研讨会,届时将邀请国内知名行政法学者做专题报告,并组织与会者共同研讨和参观考察。具体事项如下:
一、参会人员:请各MPA培养单位选派1―2名讲授行政法课程的教师参会。
二、会议时间:2005年10月21日全天报到;22―23日会议研讨;24日参观考察(自愿参加),25日离会。
三、会议地点:东北大学(东荣宾馆)。
四、会议费用:参加考察者收取考察费600元,差旅及食宿费自理,其他费用会议补贴。
五、联系人:王亮 陈玉芬
六、联系方式:
电话:024-83681211 024-83688313
传真:024-83688313
E-mail:dbdxmpa@126.com
请与会人员务必于10月14日前,将回执回复给联系人,以便尽早会务安排。
全国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
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
2005年9月21日
回 执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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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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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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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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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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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到日期、是否需要接站,到达航班/车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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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参加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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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各MPA培养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