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
教育指导委员会
秘书处[2009] 第3号
“2009年MPA教学合格评估工作研讨会”的通知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开展中国高校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第二批院校)教学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将于2009年6月开始对第二批MPA培养院校进行教学合格评估。为做好评估工作,全国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主办,天津师范大学承办,“2009年全国MPA教学合格评估工作研讨会”定于2009年3月17日-19日在天津市举行。会议内容包括:学习评估文件,研讨评估工作,布置填表事宜。具体事项如下:
一、与会代表:第二批MPA培养院校(包括国家行政学院)施教部门负责人及负责MPA教学管理的工作人员,各院校2人;第三批MPA培养院校根据自愿原则,可参加1人;同时邀请有关领导和全国MPA教指委委员莅临指导。
二、会议时间:2009年3月17日全天报到;3月18日全体会议及研讨;3月19日考察天津滨海新区;3月19日晚离会。
三、会议承办单位:天津师范大学
四、会议报到地点:天津鑫茂天财酒店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榕苑路1号
五、会议费用:差旅及住宿费自理,其它费用如:餐费、会议费、材料费、考察费等由会议统一支付。
六、联系人:温志强(13902098886) 高义镇(13672137560)
吴春华(13920003202) 苏 丹(13502030278)
电话:022-23766328 传真:022-23766328
E-mail:tjsdmpa@163.com
七、会议接站:
会议安排统一接站地点:火车天津站、天津西站
飞机天津滨海国际机场
请与会人员务必于3月9日前,将回执回复给联系人,以便尽早会务安排。学校如有MPA教学管理条例、学生手册等相关制度和文件,请携带若干份到会,以便交流。
全国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
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
2009年3月3日
回执表
姓 名 |
性 别 |
所在院校 |
职 务 |
办公电话、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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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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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达时间的航班或车次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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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参加考察 |
参 加 |
不参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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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要求 |
双人间 |
单人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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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定返程机票 |
备注 |
注:① 请在选择项目的旁边或下面划“√”。
② 请与会代表每人填写一张回执表,传真:022-23766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