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
教育指导委员会
秘书处[2010] 第3号
关于评选第四届全国MPA优秀论文的通知
MPA培养院校:
为规范和引导MPA论文写作,根据全国MPA教指委工作安排,依据《MPA优秀论文评选办法》,决定2010年12月评选第四届全国MPA优秀论文。评选出的优秀论文由全国MPA教指委颁发荣誉证书,并通过各种形式,包括论文获奖者所在院校给予奖励或举办学术活动,进行表彰和宣传。
第四届评选由相关培养院校从本校2006级、2007级MPA优秀论文中,精选出两篇(年级不限),报送全国MPA教指委。全国MPA教指委聘请专家,采取匿名评审,专家评审和公示等方式,最终评选出第四届全国MPA优秀论文,于2011年公布。
为做好第四届MPA优秀论文评选工作,请有关院校认真填写《MPA优秀论文申报表》,并连同推荐论文(一式6份)以及电子版,于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
中国人民大学求是楼110室全国MPA秘书处
邮 编:100872
联系人:杨 凡 宋 博
电 话:010-62516238 010-62516239
电子信箱:chinampa@263.net
附:MPA优秀论文申请表
全国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
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
MPA优秀论文申报表
论文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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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送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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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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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工作单位及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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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教师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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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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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师组成员姓名、职称(职务)及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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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评价(选送学校填写)
负责人:
盖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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