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丽军同志和孙玉栋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调整全国资产评估等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学位[2012]23号),国家公务员局培训与监督司司长刘丽军为公共管理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国家公务员局副局长吴云华不再担任副主任委员;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孙玉栋为公共管理指导委员会副秘书长。

    特此通知。

附件1.《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调整全国资产评估等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附件2.《刘丽军同志简历》

附件3.《孙玉栋同志简历》

                                            全国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

                                                       二一二年九月十二日

附件1

附件2.

刘丽军同志简历

    刘丽军:毕业于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院,先后在原人事部干部教育局、人事教育局、培训与人事司、考核培训司、公务员管理司、离退休干部局等单位工作。2008年7月,国家公务员局成立后,担任国家公务员局培训与监督司司长。
    刘丽军同志长期从事公务员管理工作,特别是培训教育工作。近年来,参与了《公务员暂行条例》、《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多部公务员管理法律法规的起草、调研、论证、试点、实施的过程。国家公务员局成立以后,刘丽军带领全司同志研究出台了《公务员培训规定(试行)》、《公务员申诉规定(试行)》、《公务员职业道德培训大纲》和《2011-2015年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纲要》等公务员培训和公务员纪律惩戒多部法规。组织编写了多部公务员培训教材。
    原人事部现国家公务员局是全国MPA主任委员单位,作为工作部门从事此项工作的刘丽军同志,从1999年开始与国务院学位办以及有关专家学者共同参与组织了在我国高校设置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的论证、调研、招生和管理工作,并于2012年8月担任MPA教育指导委员会的副主任委员,是公务员培训领域的专家和MPA教育的重要推动者。
    刘丽军同志还担任国家行政学院、中国人民大学、中央民族大学、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的客座教授。


 

附件3.

孙玉栋同志简历

    孙玉栋:1965年生,经济学博士,公共管理博士后,教授,博士生导师。先后毕业于东北财经大学财政学专业、北京大学经济学专业和中国人民大学财政学专业,现任教于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公共财政与公共政策研究所,任副所长。
    孙玉栋教授主要研究方向是公共财政管理、税收管理与筹划和政府财务管理。讲授的主要课程包括《公共财政学》、《公共预算管理》、《政府会计》、《公共债务管理》、《税收管理》等。著有《中国税收负担问题研究》、《居民收入分配差距与税收政策研究》等专著,编写《公共财政学》、《公共管理学》、《预算会计》、《企业纳税会计》、《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实务》等教材,主持国家级、省部级课题10余项,发表学术论文80余篇。
    孙玉栋教授还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评议专家,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委员会评议专家、教育部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评审专家,中国博士后研究项目评审专家、全国自学考试命题组专家,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评审专家,企业理财顾问师(CFC)标准委员会秘书长、国家会计学院、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兼职教授,中央财经大学MPA兼职教授,多家学会理事或常务理事,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