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2012年全国MPA培养院校公共管理案例教学师资培训班的通知 

 

各MPA培养院校:
    为了进一步推动广大MPA授课教师掌握公共管理案例教学方法,提高公共管理教学质量,我们将于2012年10月27-28日举行2012年全国MPA培养院校公共管理案例教学师资培训班。此次培训班由全国MPA教指委主办,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承办,将邀请国内资深的案例教学专家发表主旨演讲及进行教学示范,并且向全国MPA授课教师征集研究论文或教学心得,在培训班上增进教学经验的交流与分享。
    案例教学法被认为是帮助MPA学生学会在实践中发现问题并进行决策和采取行动的最佳手段之一,需要广大授课老师深入学习和积极实践。我们按照案例教学特点设置了四个专题:第一,公共管理课程案例教学示范;第二,MPA院校交流案例教学经验;第三,案例教学手册的撰写与评审;第四,参会老师实战演练与教学效果评估。我们将重点阐述案例教学手册的重要作用,组织所有参会老师以小组方式撰写案例教学手册,进行案例教学的实战演练和教学效果评估。更多详细的主题请见附件1的具体议程。
    请各院校推荐相关MPA授课老师出席,并请有兴趣有经验的老师提交有关案例教学方法的研究论文或教学心得,供交流与讨论。我们将向参加本次培训班的老师颁发案例教学师资培训证书。培训班不收取培训费,参会人员需要自理差旅及住宿费用。
    此次培训班规模为60人,每个学校限报2人,请参会的老师填写附件2的参会回执,并于2012年10月1日之前通过电邮/来函反馈给会务组。
    今后我们还会举办系列案例教学师资培训班,本期培训如果未能安排的老师,将在后续培训中优先安排。期待着越来越多的MPA授课老师参加培训,掌握案例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全国MPA教指委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2012 年9月19日

点击下载:2012年全国MPA培养院校公共管理案例教学师资培训班通知3.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