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教学师资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MPA教育案例教学工作,深入交流案例教学经验,切实提高案例教学水平,根据全国MPA教指委工作计划,现定于12月20-22日在北京举办2013年第2期全国MPA培养院校案例教学师资培训班。本期培训班由全国MPA教指委主办,国家行政学院承办,请相关单位按照通知要求积极参会。
一、培训主题
本期培训班将邀请国内资深的案例教学专家发表主题演讲并进行教学示范。同时向全国MPA授课教师征集案例教学研究论文或教学心得,在培训班上增进教学经验的交流与分享,并发布在全国公共管理案例中心网站。
按照案例教学特点,本期培训班设置了四个专题:
1.案例教学理念专题讲座;
2.如何做好案例教学专题讲座;
3.国家行政学院案例教学示范;
4.MPA院校案例教学经验交流。
二、参培人员
此次培训班规模为100人,每个学校报1-2人,请各单位积极推荐相关MPA授课教师出席。曾报名2013年第1期案例教学师资班(6月25日・清华)但由于名额有限未能参加的院校优先安排;未参加过教指委主办的案例教学师资培训的院校优先安排。教指委将向参加本次培训班的教师颁发案例教学师资培训证书。
全国MPA教指委正致力于建立师资培训的长效机制与模式,使得MPA师资培训工作规范化、长期化和高效化地开展。本期培训未能安排的教师,将在后续培训中优先安排。
三、会务安排
1.报名方式:将《会议回执》(附件2)发送至教指委秘书处工作邮箱mpa@mpa.org.cn,截止日期为2013年11月10日。
2.报到时间:2013年12月20日
3.报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长春桥路6号国家行政学院学员公寓3号楼
4.培训时间:12月20-22日。
四、有关费用
本期培训班不收取培训费,承办单位协助安排食宿,参培院校承担往返交通费及住宿费。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教指委秘书处联系人:党宁
电话:010-62519150
国家行政学院联系人: 赵斌
电话:010―68929854
附件1: 2013年第2期全国MPA培养院校案例教学师资培训班议程
附件2: 2013年第2期全国MPA培养院校案例教学师资培训班参会回执
全国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
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
二一三年十月二十一日
附件1
2013年第2期全国MPA培养院校
案例教学师资培训班议程
2013年12月20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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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国家行政学院学员公寓3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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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0-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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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会人员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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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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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餐自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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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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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幕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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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0-1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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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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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5-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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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教学专题讲座(一):案例教学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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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0-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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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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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5-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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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教学专题讲座(二):如何做好案例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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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0-1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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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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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2月21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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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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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两组进行国家行政学院案例教学示范(一):课堂案例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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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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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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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5-1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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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课堂案例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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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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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餐自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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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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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行政学院案例教学示范(二):应急推演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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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5-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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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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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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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组讨论交流:如何开展案例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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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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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餐自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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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2月22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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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0-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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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组汇报讨论交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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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1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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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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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5-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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闭幕式:颁发培训证书,听取建议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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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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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餐自助;各参会人员离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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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2013年第2期全国MPA培养院校
案例教学师资培训班参会回执
参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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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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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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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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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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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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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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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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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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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培训班住宿安排在国家行政学院学员公寓(标间、单间价格均为300元/天,亦可自行预定其它酒店),会务组尽量根据各人意愿进行安排。如需会务组预订房间,请提供以下信息:
1.入住时间:2013年12月 日
2.住宿房型(标间、单间):
3.是否接受与他人合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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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说明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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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参会者均须反馈详细回执,回执请务必于2013年11月10日之前提交,以便会务组预订房间;案例教学研究论文全文或教学心得请务必于12月10日之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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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下载:关于举行2013年第2期全国MPA案例教学师资培训班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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