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聘实习生的通知 

一、单位介绍

 

为提高我国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教育水平,保证MPA专业学位教育工作的健康、顺利发展,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和人事部(以下简称一委两部)于20012月成立全国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MPA教指委)。其宗旨是:指导、协调全国MPA专业学位教育活动,加强高等院校及公共管理实际部门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加强与国际学术界和有关国际研究机构的交流与合作,推动MPA专业学位教育发展。

全国MPA教指委的常设机构为秘书处,挂靠在中国人民大学。

 

二、岗位要求:

 

1.了解本单位性质及工作内容,对有关工作有兴趣;

2.本科四年级已保研的学生、全日制硕士一年级的研究生;

3.有较好的文字能力和较高的计算机应用水平;

4.吃苦耐劳,性格开朗;

5.能保证每星期至少有2天(或4个半天)时间参加实习,能保证一个月以上的实习期(可以酌情请假)。

 

三、岗位职责:

 

1.参与文件起草、管理与流转;

2.办理日常行政事务;

3.参与会议的策划、筹备与组织;

4.完成办公室的其他工作。

 

四、 实习待遇:

 

1.实习结束后开具正规的实习证明(大四学生可出具毕业实习鉴定)。

2.实习生补贴面议。

3.为实习生提供教材编写、课题研究机会。

 

五、申请与联系方式

 

1.请于1130日前将个人简历发送至xiejiahong@mpa.org.cn

2.单位地址:中国人民大学求是楼222室;

3.联系电话:010-62516238

4.网站:www.mpa.org.cn

 

全国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

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

二一三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