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介绍
为提高我国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教育水平,保证MPA专业学位教育工作的健康、顺利发展,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和人事部(以下简称“一委两部”)于2001年2月成立全国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MPA教指委”)。其宗旨是:指导、协调全国MPA专业学位教育活动,加强高等院校及公共管理实际部门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加强与国际学术界和有关国际研究机构的交流与合作,推动MPA专业学位教育发展。
全国MPA教指委的常设机构为秘书处,挂靠在中国人民大学。
二、岗位要求:
1.了解本单位性质及工作内容,对有关工作有兴趣;
2.本科四年级已保研的学生、全日制硕士一年级的研究生;
3.有较好的文字能力和较高的计算机应用水平;
4.吃苦耐劳,性格开朗;
5.能保证每星期至少有2天(或4个半天)时间参加实习,能保证一个月以上的实习期(可以酌情请假)。
三、岗位职责:
1.参与文件起草、管理与流转;
2.办理日常行政事务;
3.参与会议的策划、筹备与组织;
4.完成办公室的其他工作。
四、 实习待遇:
1.实习结束后开具正规的实习证明(大四学生可出具毕业实习鉴定)。
2.实习生补贴面议。
3.为实习生提供教材编写、课题研究机会。
五、申请与联系方式
1.请于11月30日前将个人简历发送至xiejiahong@mpa.org.cn;
2.单位地址:中国人民大学求是楼222室;
3.联系电话:010-62516238;
4.网站:www.mpa.org.cn
全国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
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
二一三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