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全国MPA案例编写与教学研讨会的通知

关于举办全国MPA案例编写与教学研讨会的通知

教指委〔20251

 

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MPA案例教学工作,提高案例教学质量,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全国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举办全国MPA案例编写与教学研讨会,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全国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

山东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三、会议时间

2025322-23

四、参会人员

各培养单位的MPA课程或相关课程授课教师,限额250人,参会人员名单以教指委网站( www.mpa.org.cn 公示为准(如报名超限,将联系所在单位的 MPA 教育中心确定参会人选)。

五、会议内容

邀请专家围绕MPA教育教学模式改革创新、MPA课程案例教学,案例编写等方面进行专题报告或教学示范,开展交流与研讨。

六、会议安排

1.会议报名:请于227日中午12点前访问链接http://survey.mpa.org.cn/vm/P5fjXoy.aspx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报名。教指委秘书处将于228日在网站公布参会人员名单。

“”

2.会议报到时间:2025321日(周五)12:00-21:00,会议时间:2025322-23日(周六、周日),预计周日下午16点前结束。

3.报到、住宿及会议地点:济南舜耕山庄(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舜耕路28号舜耕山庄,联系人:夏凤媛,电话:13305310303 )

由于酒店各房型房间有限,会务组将根据报名先后的原则制定住宿方案,住宿方案将于会前发送至参会人员报名所填邮箱。各位参会人员也可自行预订周边酒店。

七、费用安排

1.参会人员往返交通费和食宿费自理,请所在院校给予支持。

2.本次会议按照1900/人的标准收取会议费,请所在院校给予报销。

3.会议费由教指委财务代管单位中国人民大学收取并开具电子发票,发票内容为会议费。缴费方式为在线缴费或者对公转账,缴费时间、在线缴费方式及对公转账信息将以邮件形式另行通知。

八、联系方式

教指委秘书处:邹继阳,电话:010-62519150,邮箱:mpa@mpa.org.cn

山东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李玉刚,电话:0531-86180512;李晓峰,电话:0531-86180572;邮箱:ssmpa500@163.com

 

 

 

全国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

                                            2025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