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大学第四期MPA圆桌论坛顺利召开

          1026日,由河南大学哲学与公共管理学院主办的第MPA圆桌论坛,以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顺利举行。本期论坛主题为“基层选择性执行:动因与后果”,论坛MPA办公室主任樊山峰老师主持,华中师范大学田先红教授受邀担任主讲嘉宾,学院李有学副教授担任点评嘉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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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现场气氛热烈,四位来自不同岗位的MPA研究生从自身工作实际案例出发,分析了基层选择性执行的表现形式和各种动因。他们认为,资源有限、权责不匹配导致基层不得不选择性执行,在“条块结合”的组织架构下,上级部门多口分配工作,且各部门一些政策存在互相抵触现象,使基层无所适从此外,基层受不合理的考核机制和不正确政绩观影响,“唯上不唯实”,导致工作重心偏差和形式主义学生认为有些上级政策缺乏指导性、可行性,与基层实际脱节同时激励和保护机制不完善,容错空间小,导致了基层“不敢为、不愿为”。同时,大家也表示,部分基层工作人员能力作风不适应新的工作形势和要求、村干部碍于人情“优亲厚友”、法治观念薄弱也是选择性执行的重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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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田先红教授对学生发言作了深度点评。他指出,选择性执行普遍存在于世界各国,通常表现为变通执行、模糊执行和象征性执行,并从政策执行者、体制架构、制度环境三种视角展开分析,总结了五条归因一是领导重视是县域领导表达和传递注意力的重要机制,基层则着重根据领导注意力倾斜人力和财力资源;二是地方和基层政府需要将上级一统性的政策与本地实际相结合,对政策进行转化;三是乡镇具有“不完备政权”的特性,权责不匹配,缺乏完全执行上级各条块部门任务的能力;四是基层资源体量较为有限,尤其是村级的资源较为匮乏;五是随着基层治理越来越规范,基层干部面临问责压力大,避责现象蔓延。最后,田先红从正反两方面阐述了基层选择性执行的影响,从正向看,选择性执行为基层赢得了一定灵活性,可以因地制宜提高有限资源的配置效率从负向看,选择性执行妨碍了公共政策的顺利落地和上级意志的顺利表达。

学院副教授李有学在点评中指出,选择性执行一定程度上体现了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中庸”决策原则,即从全局的角度看待问题,充分考虑实际情况和制约因素,寻求适度的平衡点,做出合理的执行决策。他指出,行政资源总是有限的,处理好政策的统一性和地方多样性之间的关系,需要基层在贯彻执行上级政策的过程中发挥主观能动性,根据千差万别的实际情况灵活创新,创造性的开展工作。

本次圆桌论坛反响热烈,交流、探讨了学术前沿性问题,活跃了学术思想,同时也激发了研究生的学习和科研动力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能力,对提高我院MPA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发挥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