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五届华南地区MPA教育发展研讨会的通知

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MPA教指委关于积极开展区域性MPA交流活动的精神,推进华南地区MPA培养院校的交流合作,兹定于2023年12月16日在汕头大学召开第五届华南地区MPA教育发展研讨会,欢迎广东、广西、海南各兄弟院校踊跃参加。

一、主办单位

全国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

汕头大学法学院

三、参会人员

华南地区MPA培养单位的院长、党委书记或主管MPA工作的副院长、MPA中心主任、办公室主任等,每校限2-3人。

四、会议议题

本次研讨会议题包括(但不限于):

1.MPA专业课程建设实践经验

2.MPA专业实践环节设计与创新

3.MPA专业建设与规范

4.MPA教育管理与发展

5.MPA人才培养方案

请各培养单位提前准备发言PPT,发言时间控制在10分钟之内,发言人及题目请在12月8日前发至mpa@stu.edu.cn。

五、会议安排

1.会议报名:请于12月4日上午12:00点前进行报名,报名链接https://www.wjx.cn/vm/PthC9Ov.aspx

2.会议时间:12月16日(12月15日报到)

3.报到、住宿、会议地点:汕头市金海湾大酒店(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金砂东路96号)。

六、费用安排

本次会议不收取会务费。住宿费和往返交通费自理(会务组协调预定宾馆),请所在单位给予支持。

会务组会安排接站,相关安排临会前另行通知。

七、联系方式

汕头大学会务组联系邮箱:mpa@stu.edu.cn

联系人:王老师18657117702,黄老师13502793630。

 

 

全国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

汕头大学法学院

 2023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