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民族地区及民族院校MPA培养单位教育质量,我委将召开“第一届民族地区及民族院校MPA教育发展研讨会”,会议由北方民族大学承办,请积极参加。
一、参会人员
有关院校的MPA主管领导和教学管理工作负责人。
民族地区MPA培养单位为(以学校代码为序): 中央民族大学、内蒙古大学、内蒙古农业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内蒙古民族大学、中南民族大学、广西大学、桂林理工大学、广西师范大学、广西师范学院、广西民族大学、西南民族大学、云南民族大学、青海民族大学、宁夏大学、新疆大学、新疆农业大学、北方民族大学。
二、会议内容
交流MPA办学经验,研讨面向少数民族MPA考生、研究生的有关政策。
三、会务安排
1.报到时间:2014年10月14日
2.会议时间:2014年10月15日
3.会议地点:宁夏银川西夏区文昌北街204号(北方民族大学接待中心)
4.报名方式:将《会议回执》(附件)发送至信箱mpa@mpa.org.cn,截止日期为2014年10月9日。
四、费用安排
会议不收取会务费,与会人员自理往返交通费和住宿费。
五、联系方式
秘书处:刘桂梅,010-62516239,62519150。
北方民族大学:李老师0951-2068045,13895660713
孙老师0951-2066620(传真),13426486009
全国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
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
2014年9月23日
点击下载:关于召开第一届民族地区及民族院校MPA教育发展研讨会的通知.pdf
点击下载:______大学参加民族地区及民族院校MPA教育发展研讨会回执.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