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期全国MPA案例教学研讨会的通知
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MPA案例教学工作,提高案例教学质量,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全国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拟联合举办“2014年第二期全国MPA案例教学研讨会”。此次研讨会同时得到了“教育部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建设项目”的资助。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积极推荐教师参加:
一、主办单位
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
全国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
山东大学MPA教育中心
山东大学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
三、参会人员
各MPA培养单位的MPA教师均可报名,已提交案例参加“首届全国入库优秀公共管理教学案例”评审的作者优先。限50人,以作者优先、报名先后和院校均衡为原则确定参会名单。
四、会议内容
以“首届全国入库公共管理教学案例”为内容,由案例作者进行案例教学演示,与会教师和特邀专家现场点评研讨。
五、会务安排
1.报到时间:2014年11月23日
2.会议时间:2014年11月24-25日
3.会议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山大南路27号山东大学校内学人大厦(电话: 0531-88563388)
4.报名与确认:
将《会议回执》(附件)发送至信箱mpa@mpa.org.cn,截止日期为2014年11月12日。
我处将于11月13日在教指委网站(www.mpa.org.cn)公布参会名单,同时给相应教师发送邮件,请及时查阅名单、查收邮件并确认参会。
我处将于11月17日最终确定参会名单并制作结业证书。不确认参会者及自行参会者无法领取结业证书。确定参会而无故缺席者将在后续研讨会中排序靠后。
六、费用安排
会议不收取会务费,往返交通费和住宿费自理,请与会人员所在单位予以支持。
七、联系方式
教指委秘书处:陈海欧,010-62519150,62516239。
山东大学:张天舒、丁恺,0531-88376518
点击下载:关于召开2014年第2期全国MPA案例教学研讨会的通知.PDF
点击下载:______大学参加2014年第2期全国MPA案例教学研讨会回执.xls
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 全国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
发展中心 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
2014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