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鼓励各单位申办2016年度师资培训研讨会的通知 


 

有关MPA培养单位:

为提高全国MPA教育质量水平,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我委将继续推进师资培训的相关工作。请各单位结合本院校的学科特点和有关情况,积极申办相关培训活动。有关工作计划和组织流程如下:

一、全国MPA师资培训计划

我委2016年拟举办15MPA师资培训活动。涵盖3期专门的以案例教学方法推广为主题的师资培训班,12期为与具体课程结合的课堂内容与案例教学方法并重的师资培训班(其中,综合开课院校和开课率,选取了6门专业选修课)。欢迎各培养单位积极申请承办,为促进MPA师资队伍建设奉献力量。详细信息如下:

序号

培训课程名称

培训时间

培训规模

承办院校

备注

1

案例编写与教学专题会

20165月初

具体时间待定

100人左右

鼓励申办

案例专题

2

案例编写与教学专题会

院校自主申请

100人左右

鼓励申办

案例专题

3

案例编写与教学专题会

院校自主申请

100人左右

鼓励申办

案例专题

4

公共管理

院校自主申请

80人左右

鼓励申办

核心课程

5

公共政策分析

院校自主申请

80人左右

鼓励申办

核心课程

6

宪法与行政法

院校自主申请

80人左右

鼓励申办

核心课程

7

公共经济学

院校自主申请

80人左右

鼓励申办

核心课程

8

政治学

院校自主申请

80人左右

鼓励申办

核心课程

9

社会研究方法

院校自主申请

80人左右

鼓励申办

核心课程

10

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

院校自主申请

60人左右

鼓励申办

专业选修课

11

领导理论与实践

院校自主申请

60人左右

鼓励申办

专业选修课

12

社会保障

院校自主申请

60人左右

鼓励申办

专业选修课

13

公共危机与应急管理

院校自主申请

60人左右

鼓励申办

专业选修课

14

城市规划与管理

院校自主申请

60人左右

鼓励申办

专业选修课

15

组织行为学

院校自主申请

60人左右

鼓励申办

专业选修课

二、师资培训研讨会组织流程

教指委师资培训工作组负责MPA师资培训研讨会的规划组织,教指委秘书处负责具体工作的落实。具体流程如下:

(一)确定承办单位

培养单位结合本院校学科特点和相关情况,向教指委提出申办意向教指委师资培训工作组对申办单位进行审查评估,统筹安排。

(二)确定师资及课程

教指委组织专家研讨制定培训方案,包括培训时间、课程安排、授课专家等。

(三)发布培训通知

确定好培训研讨会有关事宜后,秘书处在教指委网站上发布,并通过电子邮件提醒各校,启动网上报名。承办院校要提前联系好住宿地点,做好用餐安排,保证培训教室。

(四)选定参培名单

为保证培训效果,每期研讨会根据主题和承办条件等方面确定适合的规模。如果报名人员较多,秘书处将根据报名先后和各校参加培训的总体情况,本着扩大受训教师范围、提高培训效果的原则选定参培名单。尽量照顾参加培训次数少的院校有关教师,尽量平衡各校参加培训的机会,尽量均衡受训教师年龄和学历结构。往期不守信的报名教师将丧失优先入选资格。

(五)预审培训经费

各期师资培训活动皆遵循节约办会的原则。

其中,教指委负责授课专家的差旅费、住宿费、伙食费、授课酬金,培训督导的住宿费、伙食费、督导费,以及培训场地费、培训资料费、参培教师伙食补贴等基本培训费用。承办学校提供会议相关服务。参培教师的往返差旅费和住宿费由所在院校负担。培训班不收取其他费用。

会前,承办院校须将培训预算提交教指委审核。会后,教指委对承办院校提交的财务决算进行审批,拨付培训经费。

(六)授课研讨

每期师资培训研讨会至少应有一名教指委委员担任培训督导。

承办院校做好培训活动的课堂及后勤服务工作,应多渠道及时了解受训教师的需求和反馈,尽可能地完善授课方式和授课内容,保证培训效果。

    培训期间,承办院校做好培训纪要、摄影、摄像等记录工作,并在会后汇总到教指委秘书处。

(七)双向考核及结业

培训研讨结束后,请授课专家和参培教师填写相应的师资培训质量调查问卷,作为培训工作总结的重要依据。

培训结束,在结业仪式上颁发结业证书。证书只颁发给实际全程参加培训的教师。

(八)总结及收尾

培训班结束一周内,承办学校向教指委上报本期培训工作总结、培训经费的决算以及培训影像等记录材料。

教指委工作网站将通过图文、网络课堂等多种形式对每期师资培训活动进行宣传推广,让更多MPA教师分享培训成果,充分发挥每期师资培训的效用和影响

请有意申请承办师资培训研讨会的单位于2016315日前与我处联系。

联系人:陈海欧(电话:010-6251915062516239

工作邮箱:mpa@mpa.org.cn

 

国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

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

201618

 

  

点击下载:关于鼓励各单位申办2016年度师资培训研讨会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