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刑事警察学院2016年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MPA双证)招生简章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是公安部直属面向全国的公安高等学校,成立于1948年,位于辽宁省沈阳市,占地面积36万平方米。目前,学校设有法学、公安学、公安技术三个硕士一级学科,刑法学、诉讼法学、分析化学、计算机应用技术、法医学五个二级学科,法律、警务、应用心理、公共管理4个硕士专业学位。学院现有教职员工700余名,其中教授95人、副教授137人。在校本科生约5000人、研究生300余人。

近年来,我院加大了管理类硕士研究生特别是公共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的培养工作。2014年申办了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自2015年开始招生。为鼓励公共管理领域相关学科的建设与发展,学院拟定了公共管理硕士专业(MPA双证)学位教育的建设发展规划,并在政策上给予了大力支持,为公共管理教学提供了一流的教学设施,建设成了一支专业化的教学、科研团队,打造出了成熟的公共管理专业教学平台。为突出管理类专业硕士研究生的培养特点,我院在人才培养中注重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学校培养与公安、政法机关实务培养相结合,引导合作部门积极参与培养全过程,形成学校与实务部门共建的长效合作机制。

我院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的建设受到了公安部的大力支持和肯定。2015年,公安部发布通知将我院列为全国公安系统公共管理硕士(MPA)委托培养单位,承担人民警察的公共管理硕士专业教育工作。该通知同时要求各级公安机关要把在职民警参加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纳入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规划,为其参加在职学习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指导其协助处理好工学矛盾,做到工作学习两不误、两促进。

一、培养目标

适应政府管理现代化建设需要,满足公、检、法、司等政法机关管理部门对专业化管理人才的需要,培养管理学理论与政法业务工作融合的复合型公共管理专门人才。

二、招生对象及条件

(一)招生对象

1.招生对象限公安机关在职人民警察(为政法系统工作人员),年龄不得超过45周岁;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已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

3.限报定向。

(二)政治条件

按照公安部《公安院校招生政审工作暂行规定》进行政治审查。

(三)身体条件

除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体检标准及细则执行外,考生还应具备政法干警的基本身体条件。

三、报考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地点与方法:20151010日至31日每天的9002200时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进行网上报名,1110日至14日到指定报考点(由省级招办公布,网上报名考生自选的报名点)办理现场照相及缴费等手续。报考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的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20151226日至27日。初试科目为204-英语(二)和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两个单元,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全国统一命题,考试范围请参阅教育部考试中心编写的考试大纲。

(三)考生登录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四)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四、录取原则

考生参加全国统一考试,按总分排名进入复试。我院2015年研究生招生规模为164人,2016年招生规模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为准。

(一)参加复试考生的初试成绩须达到国家划定的总分和单科上线标准;

(二)按照我院的招生规模,以1:1.2的比例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

(三)原则上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

五、学制、学习形式及相关费用

(一)学制3年,特殊情况可延至4年;

(二)学习形式为1-3学期集中授课6-8周,其余时间安排社会实践、撰写毕业论文。

(三)不转工作关系和档案;

(四)毕业时颁发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

(五)学费为15000/年。

(六)住宿费为800/

六、其它

(一)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不加试;

(二)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本科毕业生只能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成人高校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以本科资格报考。

学院代码:10175

学院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塔湾街83

联系部门及联系人:中国刑事警察学院研究生处,李炜

联系电话:024-86982265,86982252

培养单位及联系人:公安基础教研部,韩经纬

联系电话:024-86982167,18940177260

学院网址:http://www.npu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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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1108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