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全国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五年工作规划(2021-2026)》制定意见的通知
教指委〔2021〕5号
有关单位: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全国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教指委)推动我国MPA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时期。为更好地发挥教指委的指导和服务功能,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根据相关工作安排,教指委将在征求全国各MPA培养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全国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五年工作规划(2021-2026)》。
请各培养单位结合全国和本单位情况,从战略目标、形势与机遇、工作思路、任务措施(管理、招生、培养、论文、案例、师资、质量体系、交流合作等)等方面认真研究,提出符合我国MPA教育发展实际的意见,于2021年5月24日9:00前反馈至教指委秘书处工作邮箱mpa@mpa.org.cn。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于建,010-62519150。
全国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
2021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