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鼓励申办2021年全国MPA院长工作会议的通知
教指委〔2020〕22号
各MPA培养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我委暂定于2021年8月24至27日召开“2021年全国MPA院长工作会议”,为保证会议的顺利举办,现开始征集承办单位。
请有意承办的单位于2020年12月21日12:00之前,将《承办申请书》发至秘书处工作邮箱:mpa@mpa.org.cn。申请书应简要说明计划的会场设施、住宿条件和交通情况等承办条件(可附图)和优势,并明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字数不超过600字。
联系人:邹继阳,010-62519150,mpa@mpa.org.cn。
附件:2021年全国MPA院长工作会议承办要求
全国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
2020年12月4日
附件:
2021年全国MPA院长工作会议承办要求
一、会议时间安排计划
2021年8月24日:报到;
2021年8月25日:教指委工作会、院长专题会;
2021年8月26日:院长工作会议;
2021年8月27日:离会。
二、承办要求
1.人员接待
8月24-26日,须安排共约400人的住宿和餐饮。
注:酒店住宿应符合中央和国家机关国内差旅住宿费标准。
2.会场提供
8月25日上午,提供U型会场一个(能容纳40人);
8月25日下午,提供大会场(能容纳400人以上)一个;
8月26日全天,提供大会场(能容纳400人以上)一个,下午另需提供分会场10个(均能容纳40人以上);
要求会场条件良好,包含音响、投影等必要的多媒体设备。
3.会务服务
承办单位须安排相关工作人员和学生志愿者提供会务支持,保障各项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会议财务要求
会议收取会议费,由会议费承担餐费、资料费、制作费、会议办公用品费、邮寄费;承办单位承担会议场地费、会议茶歇、拍照费、速记费、参会代表落地接送费用(承办单位自行决定是否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