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期召开2020年全国MPA院长工作会议的通知
教指委〔2020〕16号
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2020年全国MPA院长工作会议”的召开时间由原定的10月21日至22日调整到11月4日至5日,依旧由福州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承办。调整后,会议具体事宜如下:
一、参会人员
有关部委领导,教指委委员,MPA培养单位的院长、党委书记或主管MPA工作的副院长。
二、会议安排
1.会议报名:请于10月20日上午8点前进行报名(访问链接:http://survey.mpa.org.cn/jq/93930094.aspx)。
2.报到时间:11月3日11:00至4日13:00。
3.报到及住宿地点:(1)西湖大酒店(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滨路158号,0591-87839888)(2)三明大厦酒店(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65号,电话:0591-87818118)。
说明:由于房源有限,会务组将按照报到时间先后的原则,并结合您的意愿制定住宿方案,额满后将协调安排附近酒店,与会人员也可自行预定会场周边酒店。
4.会议时间:11月4日14:00至5日18:00。
5.会议地点:福建会堂(福建省福州市华林路11号)。
6.会议内容:
11月4日下午:“应急管理专业方向及课程建设”和“‘互联网+’背景下的MPA教学改革”专题研讨会;
11月5日全天:2020年全国MPA院长工作会。
三、费用安排
1.与会人员往返交通费和住宿费自理,请所在单位给予支持。
2.本次会议按照每人2100元的标准收取会议费,由教指委财务代管单位中国人民大学收取并开具发票,发票内容为“会议费”,缴费方式另行通知。
3.因会期调整而产生的交通退票费或改签费、住宿预订费等,请所在单位给予支持。如需其他证明材料,我委可另行提供。
四、联系方式
教指委秘书处:
于建,电话:010-62519150,邮箱:mpa@mpa.org.cn
福州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林威,电话:0591-22866400,13950290080,邮箱:16184540@qq.com;
王希幔,电话:0591-22866415,13645051561,邮箱:598429917@qq.com
全国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
2020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