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2018-2019学年师资需求信息
一、具体岗位信息
单位 | 需求类型 | 需求学科 | 需求专业(方向) | 学位 | 职称 | 其他条件 | 联系方式 |
公共管理学院 | 学科(学术)带头人 | 公共管理 | 城市管理方向/ | 博士 | 兰老师, 0591-83460213,437053531@qq.com | ||
学术骨干、优秀博士(后) | 公共管理 | 社会保障专业或社会学专业的社会保障方向 | 博士 | ||||
公共管理 | 行政管理/公共政策 | 博士 | |||||
管理工程 | 管理工程 | 博士 | |||||
政治学理论 | 政治学理论(政府治理方向) | 博士 |
二、应聘要求
应聘者通过相关学院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供电子简历(包括基本信息和附件材料)福建师范大学教学科研岗位引进人才申报表.doc(可自行于推文副板块浏览并下载申报表)。按要求填写基本信息(包括:本人基本情况、家庭成员基本情况、近5年承担主要教学任务情况、近5年主要学术成果情况、工作计划及预期目标等),以及附件材料:
1.相关证件证书:身份证、历次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及聘书、高校教师资格证书等;
2.相关学术证明材料:已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封面、目录和论文页,SSCI、CSCD、CSSCI收录论文供检索证明)、项目获批证明、获奖证书等。
3.达到《福建师范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闽师人〔2013〕52号)中引进人才条件的应聘者,需提供至少2封同行专家推荐信(海外应聘者,须有1封海外同行专家推荐信)扫描件,推荐人应是本学科领域知名专家,且须有专家手写签名。
4.海外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本人护照、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机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出国前的最后学历学位证书等扫描件。
三、引进待遇
1.学校为全职来我校工作的引进人才提供购房补贴、安家费、科研资助费:
人才类别 | 年薪 | 科研资 助费(万元) | 购房补贴(万元) | 安家费(含租房补贴)(万元) |
高端人才 | 30 | 50 | 100 | |
青年英才 | 20 | 25 | 50 | |
学术骨干 | 相当于副教授的工资待遇(享受3年) | 5-10 | 20-30 | 8 |
优秀博士(后) | 2 | 10-20 | 3 |
2.根据福建省现行文件规定,符合当年度《福建省年度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的海外、省外引进人才,可享受省里发放的生活津贴和住房补助:生活津贴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2000元,发满5年;住房补助标准为具有博士学位或聘为副高职务者14万元、聘为正高职务者18万元。支持引进人才申报国家级海外高层次人才、省创业创新人才(引才百人计划)、闽江学者特聘教授、省引进A、B、C类高层次人才等系列人才项目。
3.优质的子女教育资源。学校设有省示范附属中小学、幼儿园,培养的学子受到广大家长和社会的好评。学校教职工子女可以享受优质的基础教育资源,为您的发展解决后顾之忧。
四、学校人事处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大学城科技路1号 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人事处。
联系人:杨老师、傅老师,联系电话:0591-22867359。
邮箱:rscrsk@fjnu.edu.cn。
以下为:
《福建省引进高层次人才评价认定办法(试行)》中的政策支持
安家补助。A、B、C三类高层次人才到岗落地后,由省级人才专项经费一次性给予用人单位安家补助。其中,境外引进的,分别按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国内引进的,分别按100万元、50万元、25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中直单位和厦门市引进的,省财政按上述标准的一半补助)。属受派方式引进的,按照上述标准,由省级人才专项经费给予用人单位岗位补贴,同一企业(机构、项目)补贴不超过10人。安家补助(岗位补贴)由所在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或省直、中直部门先行垫付给用人单位,年终统一结算,之后入选福建省引才“百人计划”的,按“就高从优不重复”原则,相应抵扣省级补助部分。
确认为福建省引进高层次人才的,相应纳入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或省直、中直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计划给予相关政策支持。之后又入选省引才“百人计划”的,按照福建省引才“百人计划”和《福建省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暂行办法》等规定给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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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rsc.fjnu.edu.cn/8a/39/c148a100921/page.htm
(来源:福建师范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