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专业学位教学案例中心第五期案例教学与写作培训会 参会名单公示 

 

 

 

 

“中国专业学位教学案例中心第五期案例教学与写作培训会”参会名单公示

序号

姓名

单位名称

1

张瑾

天津师范大学

2

薛忠义

大连海事大学

3

刘细良

湖南大学

4

黄东阳

福建师范大学

5

纪新青

山东农业大学

6

赵普光

青岛大学

7

林震

北京林业大学

8

李郁

武汉理工大学

9

张社梅

四川农业大学

10

陆方

南京医科大学

11

华侨大学

12

张茜

安徽工程大学

13

张宁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14

张蕊

曲阜师范大学

15

张紧跟

中山大学

16

徐林

浙江大学

17

刘超

湘潭大学

18

李世祥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19

张毅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20

张邦辉

重庆大学

21

李沃源

内蒙古大学

22

任勤

西南财经大学

23

王宇颖

厦门大学

24

杨文

武汉科技大学

25

荣超

浙江中医药大学

26

李筱光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27

郑旭辉

福州大学

28

孟庆平

山东财经大学

29

王平

广东财经大学

30

王兵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31

马修岩

大连理工大学

32

杨书文

天津财经大学

33

肖建英

中国矿业大学(徐州)

34

张冉

华东师范大学

35

彭亮

四川师范大学

36

徐兰兰

汕头大学

37

王丽慧

吉林财经大学

38

储亚萍

安徽大学

39

李颖丽

中共四川省委党校

40

邓崧

云南大学

41

张克云

中国农业大学

42

栾晓峰

中共山东省委党校

43

肖卫东

山东师范大学

44

徐贵宏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45

牛世鹏

山西农业大学

46

杨璐璐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47

郭宇强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

48

常永华

陕西师范大学

49

周贤君

湖南农业大学

50

段伟宇

山西师范大学

51

李晓燕

南京理工大学

52

贾海薇

华南农业大学

53

高国伟

辽宁师范大学

54

刘波

贵阳中医学院

55

李蓉蓉

山西大学

56

曾维涛

江西财经大学

57

豆小红

中共湖南省委党校

58

姜述|

哈尔滨商业大学

59

蒋勇

华中农业大学

60

杨晶照

江苏大学

61

贾士靖

河北经贸大学

62

宋安

山西财经大学

63

张倩茹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64

周燕

西南政法大学

65

谭群英

西南医科大学 

66

翁士洪

上海理工大学

67

卢成会

安徽工业大学

68

陈蓉

长安大学

69

王立峰

吉林大学

70

程慧

河北师范大学

71

徐永新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

72

熊节春

南昌大学

73

刘长江

西华师范大学

74

张学本

辽宁大学

75

凌萍萍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76

刘恩东

国家行政学院

77

陈毅

华东政法大学

78

邹德新

沈阳体育学院

79

陈亮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

80

林晶晶

西南交通大学

81

张静

北京邮电大学

82

胡其图

内蒙古民族大学

83

罗敏

电子科技大学

84

褚清华

桂林理工大学

85

戚兴宇

西南民族大学

86

张丽莉

辽宁中医药大学

87

张皓

北京化工大学

88

苗庆红

北京大学

89

陈曦

中共湖北省委党校

90

杨峰

内蒙古师范大学

91

蒋飞

山东科技大学

92

王燕华

深圳大学

93

姚贱苟

广西师范大学

94

魏淑艳

东北大学

95

郑双胜

江西师范大学

96

成程

湖南师范大学

97

高尚涛

外交学院

98

黄其松

贵州大学

99

王荣发

华东理工大学

100

吴洁

天津师范大学

 

说明:
本次共有103家MPA培养单位的156名教师报名参加“中国专业学位教学案例中心第五期案例教学与写作培训会”,限于接待条件和保证授课效果需要,只能从报名名单中 筛选100名教师参会(承办院校教师不在此名单之列)。
本着“报名先后和院校均衡”原则,名单筛选的流程如下:
1. 各校第一位报名的教师102名(承办单位除外),剔除已报名参加“第二期中国专业学位教学案例中心案例教学与写作培训会暨2015年第二期全国MPA案例教学研讨会”的3名教师,选出教师99名;
2. 按报名先后顺序,从多人报名的院校递补教师1名,合计人数100名;
3. 经核查,上述名单均未在“失信教师名单”之列;
4. 具有参会资格的老师,如临时有事不能参会,请于4月12日17:00前以电子邮箱书面告知我处(工作邮箱:mpa@mpa.org.cn)以安排递补。无故缺席会议者将进入“失信教师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