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博士后研究课题
中国方案与中国模式的经验与释义是当前学术研究的最前沿问题,也是最具理论创新和理论贡献的中国管理实践,博士后研究课题聚焦在中国公共政策的元问题和中国经验的释义,期待产生扎根中国大地的理论。具体研究题目是:1)中国公共政策的元问题、基本问题及知识框架研究,或2)中国命运之争的经验与释义。计划招收人数:1-2人。
二、合作导师简介
马卫红,博士,深圳大学管理学院公共管理系教授,现任深圳大学管理学院副院长,获深圳大学优秀学者支持计划。博士毕业于香港城市大学公共政策学系,曾在芬兰图尔库大学东亚研究所做博士后。长期思考社会转型中公共主体的变迁问题,关注各行动主体的主体感知和互动关系。主要研究领域有城市管理和公共政策。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项目和地方政府委托项目多项,发表中英文学术论文多篇,受聘深圳、中山、佛山等市区级社会建设咨询委员会专家委员。
三、博士后待遇与工作条件
1. 深圳市待遇:(1)按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博士后考核与津贴发放标准,12万元/年(免税);(2)出站博士后留深工作并与工作单位签订3年以上合同的,提供3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3)出站博士后符合深圳市后备级人才条件的,可以申请160万元的住房补贴(以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为准)。
2. 深圳大学待遇:(1)按深圳大学博士后管理规定,每年发放约14万的综合年薪(文科,具体金额以博士后工作合同为准),同时给予优秀的博士后额外奖励;(2)科研奖励:在权威期刊发表学术论文或者获得国家级科研项目的博士后,深圳大学按规定给予科研奖励或配套资助;(3)符合学校人事部门政策要求的优秀博士后,可优先竞聘深圳大学正式教师职位。
3. 管理学院待遇:(1)每位合作导师给予博士后每月1000元科研津贴;(2)博士后在站期间取得的超出任务的额外的科研成果,以深圳大学管理学院作为第一单位,将获得管理学院教师同等的奖励待遇;(3)博士后参与管理学院高水平大学建设工作,可获得相应的科研经费支持,具体以管理学院的高水平大学建设经费支持文件为准。
4. 博士后在站期间可以负责人身份申请各级科研课题资助。
5. 博士后人员进站,可自愿选择落户本市,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办理随迁入户;其子女入托、入学的有关事宜,参照深圳大学教职工办理。
本站博士后的考核要求及具体管理要求,参见《深圳市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和《深圳大学博士后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
四、博士后的岗位职责
1. 完成合作导师布置的科研任务;
2. 管理科学与经济决策博士后由管理学院组织考核;
3. 博士后在站工作期限一般为两年,期满后按时出站;
4. 博士后在站期间须以第一作者身份在CSSCI期刊上发表论文4篇,或2篇权威期刊论文,或1篇顶级期刊论文(权威和顶级期刊的确认标准参照《深圳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顶级、权威学术期刊目录(2013版)》相关规定。
五、报名要求
1.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品质好,行为端正,无违法犯罪纪录。
2. 已获得相关专业博士学位,或已完成博士论文答辩的应届博士毕业生(进站前能获得博士学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获得博士学位一般不超过3年,身体健康。
3. 具有较强的研究创新能力和课题组织能力。
4. 全脱产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
5.申请人于2019年1月5日前请将个人简历、博士论文题目和摘要、代表文章等材料发到Email: maweihong@sz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