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全国MPA“领导理论与实践”课程教学与案例研讨会的通知
教指委〔2018〕31号
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改进“领导理论与实践”课程的教学内容与方法,分析学科最新研究动态,提高MPA“领导理论与实践”课程的教学效果,全国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MPA教指委)将举办全国MPA“领导理论与实践”课程教学与案例研讨会,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全国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
江苏师范大学哲学与公共管理学院
三、会议时间
2019年1月5-6日
四、参会人员
各MPA培养单位“领导理论与实践”课程或相关课程授课教师,以报名先后和院校均衡为原则确定参会人员名单,限额150人,每个培养单位最多2人,参会人员名单以我委网站公示为准(如报名超限,我委将联系所在单位的MPA中心确定参会人选)。
五、会议内容
1. 邀请全国MPA教指委委员、中央民族大学管理学院李俊清教授,全国MPA教指委委员、南京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院长石晓平教授担任督导。
2. 邀请中央民族大学李俊清教授、复旦大学竺乾威教授、西安交通大学朱正威教授、中国政法大学刘俊生教授、国家行政学院胡仙芝教授、北京行政学院张勤教授、江苏师范大学徐元善教授、江苏省徐州市公安局副局长王跃做有关领导理论与实践的专题报告。
六、会议安排
1.会议报名:请于12月21日上午8点前访问链接http://survey.mpa.org.cn/jq/32178701.aspx进行报名。我委将于12月21日下午在网站上公布参会人员名单。
2.报到时间:2019年1月4日(周五)9:00—21:00。
3.报到、住宿及会议地点:徐州市汉园宾馆(江苏省徐州市解放南路246号,电话:0516-87889999)。
4.会议时间:2019年1月5-6日(约17:00结束)。
七、费用安排
1.与会人员往返交通费和住宿费自理,请所在单位给予支持。
2.本次会议按照1200元/人的标准收取会议费,请参会人员于1月4日会议报到时现场刷卡或现金缴费,由承办单位收取并开具纸质发票,内容为“会议费”,请所在单位给予报销。
八、联系方式
教指委秘书处:
邹继阳,电话:010-62519150,邮箱:mpa@mpa.org.cn。
江苏师范大学:
周定财,电话:13775881312,邮箱:13775881312@163.com。
全国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
2018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