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8年全国MPA研究生学习和工作经验研讨会暨
第三届全国MPA羽毛球友谊赛的通知
教指委〔2018〕20号
有关MPA培养单位:
为丰富我国MPA师生的课余生活,促进MPA研究生交流,增强师生身体素质,我委将于2018年11月3日、4日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举办2018年全国MPA研究生学习和工作经验研讨会暨第三届全国MPA羽毛球友谊赛。欢迎全国MPA师生踊跃报名参加。
一、举办单位
主办:全国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
承办:中南财经政法大学MPA教育中心
二、参加人员
各培养单位的MPA师生
三、会议和比赛安排
1.MPA研究生学习和工作经验研讨会
时间:2018年11月3日中午12:00-14:00
地点:文泉楼北203
内容:邀请MPA优秀在校生和毕业生介绍学习、研究和工作的经验成果,以及课外学习和活动经验,参会人员自由提问、交流
2.羽毛球友谊赛
时间:2018年11月3日全天、4日上午
地点: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南湖校区小球馆
安排:详见《第三届全国MPA羽毛球友谊赛规程》(附件)
四、报名方式
请参会和参赛负责人于2018年10月16日(星期二)18:00前访问链接http://survey.mpa.org.cn/jq/28401058.aspx填写报名信息。
五、费用安排
会议和比赛不收取任何费用。参赛人员自理交通费和食宿费,请所在院校给予支持。
六、联系方式
教指委秘书处联系人:
于建:010-62519150,15727392399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MPA教育中心联系人:
柯锐:15072348368,027-88385592
王慧敏:13018029377,027-88324933
附件:全国第三届MPA羽毛球友谊赛比赛规程
全国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
2018年9月20日
附件:
第三届全国MPA羽毛球友谊赛规程
一、赛事名称
第三届全国MPA羽毛球友谊赛
二、赛事时间
2018年11月3日全天、4日上午
三、赛事地点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南湖校区小球馆
四、主办单位
全国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
五、承办单位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MPA教育中心
六、竞赛项目(按出场顺序)
团体赛:混双一、男双一、女双、男双二、混双二。
具体竞赛办法、时间、对阵、场次等内容以赛前下发的秩序册为准。
七、参赛范围
1.参赛资格:参加团体赛的学生运动员仅限参赛院校培养的MPA专业研究生(在校或毕业)。参加团体赛的老师运动员仅限各院校直接从事MPA教学、管理工作的教职工。
2.凡参赛人员必须身体健康,经常参加体育锻炼,在比赛中若因身体原因发生任何意外情况,均由本人负责。
3.运动员参赛资格由各参赛单位负责审定,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该参赛院校本届及下届联赛参赛和举办资格。参赛队员须携带有本人照片的学生证(或学生卡)、教师工作证,学院行政部门证明(聘书无效),以便检录时核查。
八、报名办法
请参赛负责人于2018年10月16日(星期二)18:00前访问链接http://survey.mpa.org.cn/jq/28401058.aspx进行报名。
报名联系人:于建,010-62519150。
九、竞赛办法
1.规则: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羽毛球竞赛规则》和有关规定。
2.人数:各院校只能报一支代表队参赛,每支球队限报球员10—15人(其中男队员至少6人,女队员至少4人),领队、教练各1人,领队不可由球员兼任、教练可由球员兼任,不符合球员资格的教练不得兼任球员上场比赛。球员、领队、教练名单一经上报,不得更改。
3.分组:比赛分小组赛、淘汰赛两个阶段进行。第二届友谊赛中获得前4名的队伍为种子队,依次分到各组,其它球队随机排列;小组赛阶段,每场比赛须打满5场;淘汰赛阶段,一方胜三场即终止比赛。
4.得分:小组赛采用31分单局定胜负制,一方先得31分即获胜;淘汰赛采用21分3局定胜负制,双方20平后,净胜2分为胜,29平后,先得30分为胜。
5.兼项:所有运动员不得兼项,领队须在每场比赛前10分钟递交对阵表到主席台赛务组。
6.用球:比赛用球由组委会统一提供,球拍及其他装备请自备。
十、奖励办法
本次比赛对前四名队伍进行奖励,同时设置优秀组织奖、道德风尚奖、最佳队员奖等奖项。
十一、其他
本规程解释修改权属大会组委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