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8年全国MPA研究生学习和工作经验研讨会暨第三届全国MPA羽毛球友谊赛的通知

关于举办2018年全国MPA研究生学习和工作经验研讨会暨

第三届全国MPA羽毛球友谊赛的通知

 

教指委〔201820

 

有关MPA培养单位:

为丰富我国MPA师生的课余生活,促进MPA研究生交流,增强师生身体素质,我委将于2018113日、4日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举办2018年全国MPA研究生学习和工作经验研讨会暨第三届全国MPA羽毛球友谊赛。欢迎全国MPA师生踊跃报名参加。

一、举办单位

主办:全国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

承办:中南财经政法大学MPA教育中心

二、参加人员

       各培养单位的MPA师生

三、会议和比赛安排

1.MPA研究生学习和工作经验研讨会

时间:2018113日中午12:00-14:00

地点:文泉楼北203

内容:邀请MPA优秀在校生和毕业生介绍学习、研究和工作的经验成果,以及课外学习和活动经验,参会人员自由提问、交流

2.羽毛球友谊赛

时间:2018113日全天、4日上午

地点: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南湖校区小球馆

安排:详见《第三届全国MPA羽毛球友谊赛规程》(附件)

四、报名方式

请参会和参赛负责人于20181016日(星期二)18:00前访问链接http://survey.mpa.org.cn/jq/28401058.aspx填写报名信息。

五、费用安排

会议和比赛不收取任何费用。参赛人员自理交通费和食宿费,请所在院校给予支持。

六、联系方式

教指委秘书处联系人:

于建:010-6251915015727392399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MPA教育中心联系人:

柯锐:15072348368027-88385592

王慧敏:13018029377027-88324933

 

附件:全国第三届MPA羽毛球友谊赛比赛规程

 

      全国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      

                                    2018920

 

 

 

附件:

第三届全国MPA羽毛球友谊赛规程

 

一、赛事名称

第三届全国MPA羽毛球友谊赛

二、赛事时间

2018113日全天、4日上午

三、赛事地点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南湖校区小球馆

四、主办单位

全国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

五、承办单位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MPA教育中心

六、竞赛项目(按出场顺序)

团体赛:混双一、男双一、女双、男双二、混双二。

具体竞赛办法、时间、对阵、场次等内容以赛前下发的秩序册为准。

七、参赛范围

1.参赛资格:参加团体赛的学生运动员仅限参赛院校培养的MPA专业研究生(在校或毕业)。参加团体赛的老师运动员仅限各院校直接从事MPA教学、管理工作的教职工。

2.凡参赛人员必须身体健康,经常参加体育锻炼,在比赛中若因身体原因发生任何意外情况,均由本人负责。

3.运动员参赛资格由各参赛单位负责审定,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该参赛院校本届及下届联赛参赛和举办资格。参赛队员须携带有本人照片的学生证(或学生卡)、教师工作证,学院行政部门证明(聘书无效),以便检录时核查。

八、报名办法

请参赛负责人于20181016日(星期二)18:00前访问链接http://survey.mpa.org.cn/jq/28401058.aspx进行报名。

报名联系人:于建,010-62519150

九、竞赛办法

1.规则: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羽毛球竞赛规则》和有关规定。

2.人数:各院校只能报一支代表队参赛,每支球队限报球员10—15人(其中男队员至少6人,女队员至少4人),领队、教练各1人,领队不可由球员兼任、教练可由球员兼任,不符合球员资格的教练不得兼任球员上场比赛。球员、领队、教练名单一经上报,不得更改。

3.分组:比赛分小组赛、淘汰赛两个阶段进行。第二届友谊赛中获得前4名的队伍为种子队,依次分到各组,其它球队随机排列;小组赛阶段,每场比赛须打满5场;淘汰赛阶段,一方胜三场即终止比赛。

4.得分:小组赛采用31分单局定胜负制,一方先得31分即获胜;淘汰赛采用213局定胜负制,双方20平后,净胜2分为胜,29平后,先得30分为胜。

5.兼项:所有运动员不得兼项,领队须在每场比赛前10分钟递交对阵表到主席台赛务组。

6.用球:比赛用球由组委会统一提供,球拍及其他装备请自备。

十、奖励办法

本次比赛对前四名队伍进行奖励,同时设置优秀组织奖、道德风尚奖、最佳队员奖等奖项。

十一、其他

本规程解释修改权属大会组委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