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并结合考生需求,北京城市学院2018年双证MPA拟接收部分调剂考生,现接受考生调剂申请报名。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剂条件
考生满足下列全部条件者可申请我校调剂。
1、申请调剂的考生初试成绩必须达到国家划定的管理类联考A类分数线。
2、学历及工作经验要求:截至2018年9月1日,所获学历学位及工作经验必须满足下列情况之一:
(1)获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并具有3年或以上工作经验;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3)获国家承认的硕士、博士学位并具有2年或以上工作经验;
(4)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3、报考2018年公共管理、工商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研究生且符合MPA报考条件的考生。
4、符合国家教育部关于2018年研究生调剂的各项政策要求。
二、调剂程序
1、预登记信息:有调剂意愿的考生可在中国研招网的调剂系统开通之前将《北京城市学院MPA调剂申请表》电子版(点击页面下方附件下载)发至mpazhaosheng@126.com,咨询电话010-62322679,62321818。
2、正式提交申请:研招网调剂系统开通后,请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登入中国研招网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按要求填写个人调剂申请,选择“北京城市学院”及“公共管理(非全日制)报考时不分方向和导师”专业(院校代码 11418;专业代码 125200),并按要求完成各项操作指令。
3、学校根据考生的预登记信息和正式提交申请进行审核,并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发送复试通知。
4、相关调剂信息均以北京城市学院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的通知为准,网址如下:
http://zs.bcu.edu.cn/html/yzw。
三、学制、学费、复试
请参照北京城市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点击下面网址查看详情
http://zs.bcu.edu.cn/html/yzw/zsdt/2017/09/15/b6207ec5-3f54-4713-b0ce-f53d95c5267d.html。
四、调剂咨询
联系电话:010-62322679,62321818
学校网址:www.bcu.edu.cn
邮箱:mpazhaosheng@126.com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中路269号
北京城市学院
2018年3月6日
文件:北京城市学院MPA调剂申请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