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城市学院2018年双证MPA拟接收调剂考生公告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并结合考生需求,北京城市学院2018双证MPA拟接收部分调剂考生,现接受考生调剂申请报名。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剂条件

考生满足下列全部条件者可申请我校调剂。

1申请调剂的考生初试成绩必须达到国家划定的管理类联考A类分数线

2学历及工作经验要求:截至201891日,所获学历学位及工作经验必须满足下列情况之一:

1获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并具有3年或以上工作经验;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3获国家承认的硕士、博士学位并具有2年或以上工作经验;

4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3报考2018年公共管理、工商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研究生且符合MPA报考条件的考生。

4符合国家教育部关于2018年研究生调剂的各项政策要求。

二、调剂程序

1预登记信息:有调剂意愿的考生可在中国研招网的调剂系统开通之前将北京城市学院MPA调剂申请表》电子版(点击页面下方附件下载)发至mpazhaosheng@126.com咨询电话010-6232267962321818

2正式提交申请:研招网调剂系统开通后,请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登入中国研招网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按要求填写个人调剂申请,选择“北京城市学院”“公共管理(非全日制)报考时不分方向和导师”专业(院校代码 11418;专业代码 125200),并按要求完成各项操作指令。

3、学校根据考生的预登记信息和正式提交申请进行审核,并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发送复试通知。

4、相关调剂信息均以北京城市学院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的通知为准,网址如下:

http://zs.bcu.edu.cn/html/yzw

三、学制、学费、复试

请参照北京城市学院2018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点击下面网址查看详情

http://zs.bcu.edu.cn/html/yzw/zsdt/2017/09/15/b6207ec5-3f54-4713-b0ce-f53d95c5267d.html

四、调剂咨询

联系电话:010-62322679,62321818

学校网址:www.bcu.edu.cn

邮箱:mpazhaosheng@126.com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中路269

 

 

北京城市学院

201836日  

文件:北京城市学院MPA调剂申请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