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18年全国MPA教指委工作会议 和全国MPA院长工作会议承办单位的通知

关于征集2018年全国MPA教指委工作会议

和全国MPA院长工作会议承办单位的通知

 

教指委〔2018〕2

 

MPA培养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我委计划2018年8月召开全国MPA教指委工作会议和全国MPA院长工作会议,现面向各MPA培养单位征集有意承办单位。具体事宜如下:

一、会议安排

8月23日:教指委会参会代表报到;

8月24日:2018年全国MPA教指委工作会议;

院长会参会代表报到;

8月25日:2018年全国MPA院长工作会议;

MPA教育专题研讨会、分组研讨会

二、承办要求

1.人员接待

8月24-25日安排共约300人的住宿和餐饮。

注:酒店住宿应符合中央和国家机关国内差旅住宿费标准。

2.会场提供

8月24日全天,提供U型会场一个(能容纳40人)。

8月25日全天,提供大会场(能容纳300人以上)一个,25日下午需提供分会场10个(均能容纳30人以上)。

要求会场条件良好,包含音响、投影等必要的多媒体设备。

3.会务服务

承办单位须安排相关工作人员提供会务支持,保障会前、会中及会后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三、组织申报

请有意承办单位于2018年4月15日前,将承办申请书发送至秘书处工作邮箱:mpa@mpa.org.cn。申请书应简要说明承办计划、承办条件和优势(包含举办场所的会议设施、接待设施和交通情况等),并明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字数不超过600字。

教指委将于4月30日前确定最终承办单位。

四、财务预算

教指委承担会议场地费、餐费、资料费、拍照和录像费、嘉宾差旅费和住宿费;承办单位承担会议茶歇、参会代表落地接送(承办单位自行决定是否安排)费用。会议不收取会议费,参会代表自行承担往返差旅费和住宿费。

承办单位于7月初提交会议初步预算,并于会议结束后提交详细的会议决算。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陈海欧,010-62519150。

 

全国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

                                 教育指导委员会

                                  2018年2月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