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全国MPA核心课程 “宪法与行政法” 教学与案例研讨会的通知
教指委〔2018〕1号
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改进“宪法与行政法”课程的教学内容与方法,分析学科最新研究动态,提高MPA核心课程“宪法与行政法”的教学效果,全国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MPA教指委)与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以下简称教育部学位中心)将联合举办全国MPA核心课程“宪法与行政法”教学与案例研讨会,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全国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
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
二、承办单位
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
三、会议时间
2018年3月24-25日
四、参会人员
各MPA培养单位“宪法与行政法”课程或相关课程授课教师,以报名先后和院校均衡为原则确定参会人员名单,限额80人,每个培养单位最多2人,参会人员名单以我委网站公示为准(如报名超限,我委将联系所在单位的MPA中心确定参会人选)。
五、会议内容
1. 邀请全国MPA教指委副主任委员、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常务副院长燕继荣教授担任督导。
2.邀请“宪法与行政法”教学指导纲要主编、教育部重点研究基地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主任姜明安教授,北京大学社会科学部副部长、中国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王磊教授,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副院长包万超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中国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焦洪昌教授做有关宪法与行政法理论与方法的专题报告。
六、会议安排
1.会议报名:请于3月12日上午8点前访问链接http://survey.mpa.org.cn/jq/20261777.aspx进行报名。我委将于3月12日下午在网站上公布参会人员名单。
2.报到时间:2018年3月23日(周五)14:00-18:00。
3.报到地点:廖凯原楼241教室。
4.住宿地点:请在名单公布后,自行预定酒店,会场附近酒店信息详见附件。
5.会议时间:2018年3月24-25日(约17:00结束)。
6.会议地点:廖凯原楼342教室。
七、费用安排
本次会议不收取会议费。与会人员往返交通费和住宿费自理,请所在单位给予支持。
八、联系方式
教指委秘书处:
邹继阳,电话:010-62519150,邮箱:mpa@mpa.org.cn
北京大学:
张诗琪,电话:010-62753903、13651016285,邮箱:mpa@pku.edu.cn
全国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
教育指导委员会
2018年2月28日
附件
北京大学东门附近酒店信息
(1)北京每日快捷酒店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46号(近中关村图书大厦)
电话:010-82169571
平均价位:300元以上
(2)北京大学中关新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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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62752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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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42号育新大厦1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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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北京锡华商务酒店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12号(海淀体育中心院内)
电话:010-62646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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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北京勺园宾馆
地址:海淀区颐和园5号北京大学内勺园7号楼1-6层
电话:010-62752218
平均价位:400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