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7年全国MPA核心课程 “公共经济学” 教学与案例研讨会的通知

 

关于举办2017年全国MPA核心课程 “公共经济学” 教学与案例研讨会的通知

教指委〔2017〕29号

 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探索“公共经济学”课程的教学内容与方法,分析学科研究动态,提高MPA核心课程“公共经济学”的教学效果,全国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MPA教指委)和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以下简称教育部学位中心)联合举办2017年全国MPA核心课程“公共经济学”教学与案例研讨会,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全国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

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

二、承办单位

哈尔滨工程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三、参会人员

各培养单位的MPA教师,以报名先后和院校均衡为原则确定参会人员名单,限额120人,每个培养单位最多2人,参会人员名单以我委网站公示为准(如报名超限,我委将联系所在单位的MPA中心确定参会人选)。

四、会议内容

1. 全国MPA教指委委员、北京师范大学政府管理学院院长章文光教授,全国MPA教指委委员、哈尔滨工业大学管理学院米加宁教授担任督导。

2. 全国MPA教指委委员、中山大学副校长马骏教授,复旦大学校长助理苟燕楠教授,北京师范大学MPA学位分会主任唐任伍教授,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孙玉栋教授,哈尔滨工程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康伟教授做主题演讲和教学经验分享。

五、会议安排

1.会议报名:请于12118点前访问链接http://survey.mpa.org.cn/jq/18402908.aspx进行报名。我委将于1211日下午在网站上公布参会人员名单。

2.报到时间:2017年12月22日(周五)9:30-20:00。

3.报到及住宿地点:华旗饭店(哈尔滨市南岗区红旗大街301号,电话:0451-81868888)。

4.会议时间:2017年12月23至24日。

5.会议地点:哈尔滨工程大学启航活动中心。

六、费用安排

本次会议不收取会议费。与会人员往返交通费和住宿费自理,请所在单位给予支持。 

七、联系方式

教指委秘书处:

邹继阳,电话:010-62519150,邮箱:mpa@mpa.org.cn

哈尔滨工程大学:

贾真真,电话:0451-8258913913936329791

  媛,电话:0451-8258913013796214722

韩国元,电话:0451-8251974713895748041

邮箱:hgczyxw@163.com

 

                         全国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

                                       教育指导委员会

               2017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