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重庆市委党校2017年级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中共重庆市委党校

2017年级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是为适应国家治理、政府治理和社会治理现代化、科学化、专业化不断发展的迫切需要,完善公共管理人才培养体系,创新公共管理人才培养模式和提高培养质量而设立的。根据国家教育部专业学位教育的指导要求,特制定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按照“坚持国家标准、办出地方特色”、“从严管理、提高质量”的原则,我校MPA教育的培养目标是:造就具备现代公共管理理论和公共政策素养,掌握政治、经济、法律、现代科技等相关知识和专业分析方法及技术,熟知某一具体公共管理或政策领域的领导者、管理者、政策研究者以及其他从事公共管理和服务的专业人才。

具体目标是:

1、政治素质。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深入学习并深刻领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敬业精神,德才兼备、德智体全面发展。

2、专业素养。掌握公共管理基本理论和方法,学习政治、经济、法律、外语、现代科技等方面的相关理论和知识,掌握定性、定量分析技术和方法;注重结合重庆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形成鲜明的优势和特色。

3、研究能力。紧密追踪与把握公共管理发展的前沿理论,高度重视党和国家的重大方针政策研究,关注国家治理、政府治理和社会治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特别加强理论素养向能力转化的培养,立足重庆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实际问题、政策问题,形成专业培养特色。

4、业务技能。具备从事公共管理与公共政策研究的实际能力,包括思维能力、决策能力、执行能力、创新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等,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需要;同时,能较熟练掌握一门外语,能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并具有对外交流沟通能力。

二、专业方向

1、地方政府治理

2、公共经济管理

3、法治政府建设

4、公共危机管理等

三、学制

MPA的学制为三年。原则上第一、二、三、四学期以课程学习为主,第五、六学期以调查研究和撰写硕士学位论文为主。

四、培养方式

1、实行双导师制。MPA教育实施双导师制,即学生学习期间配备理论型导师和实践型导师。理论型导师侧重辅导学生的理论性问题,实践型导师侧重辅导学生的实践型问题。将选聘具有扎实理论功底、丰富实践经验的中高层领导干部担任兼职教师,且人数不少于专业方向教师总数的三分之一;每门核心课程原则上配备2名以上教师,其中一名为实践型教师。

2、突出理论与实践结合。加强MPA学生的实践能力和职业素质培养,将采用研讨式教学、案例分析、情景模拟、体验式教学、现场教学等多种教学形式,把公共管理理论与社会现实环境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利用中共重庆市委党校丰富的培训教学资源,定期或不定期地举办高端的国内外公共管理学术交流会、学术论坛,以拓宽学生思维,开扩眼界,增强学生对重大现实问题的分析能力和判断力。

3、建构行动学习模式。MPA教育将运用有效的行动学习法,组建项目团队、调研团队、行动学习团队进行经典案例探讨、社会调查研究、现场教学以及问题探讨等,以提高学生的团队学习能力,提升学生的实践能力。

五、课程设置

学生培养实行学分制,总学分不少于43学分。课程设置坚持理论与实践结合的原则,分为核心课、专业方向课、选修课、学术活动和社会实践五大基本模块。核心课20学分,专业方向课9学分,选修课不少于10学分,学术活动为2学分,社会实践为2学分。学分学时比例为1:16(学分/课时)(见表)。

(一)核心课程(20学分)

类别

序号

课程名称

学期

总学

时数

学分

 

 

1

社会主义建设理论与实践

1

32

2

罗晓梅


2

外国语

1

32

2

 


3

公共经济学

1

48

3

陈建先


4

公共管理

1

48

3

 


5

公共政策分析

2

32

2

刘昌雄


6

政治学

2

32

2

李严昌


7

宪法与行政法

2

32

2

 


8

社会研究方法

2

32

2

周学馨


9

公文写作(礼仪)

12

32

2

陈晓莉


 

(二)专业方向课程(9学分)

我校MPA教育设置4个专业方向。

1、地方政府治理方向

类别

序号

课程名称

学期

总学

时数

学分

 

 

10

公共人力资源管理

3

32

2

陈文权


11

非营利组织管理

3

32

2

 


12

公共危机管理

3

32

2

唐林霞


13

城市管理理论与实践

3

32

2

戴志颖


14

公共伦理理论与实践

3

16

1

颜如春


 

2、公共经济管理方向

类别

序号

课程名称

学期

总学

时数

学分

 

 

10

公共财政理论与实践

3

32

2

曾芳芳


11

社会保障理论与实践

3

32

2

何春林


12

资源环境管理

3

32

2

阳盼盼


13

区域发展与产业规制研究

3

32

2

宋爱苏


14

城乡统筹发展研究

3

16

1

 


3、法治政府建设方向

类别

序号

课程名称

学期

总学

时数

学分

 

 

10

宪法与国家制度研究

3

32

2

 


11

行政法学基础理论与实务

3

32

2

 


12

行政救济法律制度与实务

3

32

2

滕亚为


13

法治思维与法治能力研究

3

32

2

唐青阳


14

职务犯罪预防与惩治研究

3

16

1

 


4、公共危机管理方向

类别

序号

课程名称

学期

总学

时数

学分

 

 

10

公共危机理论与实践

3

32

2

唐林霞


11

突发事件风险管理

3

32

2

 


12

应急处置理论与实践(含决策指挥与应急救援)

3

32

2

 


13

应急信息管理与媒体沟通

3

32

2

刘昌雄


14

应急预案管理与应急演练

3

16

1

段先义


(三)选修课(≥10学分)

类别

序号

课程名称

学期

总学

时数

学分

 

 

15

土地资源管理

4

32

2

王爱国


16

领导方法与艺术

4

32

2

文茂伟


17

电子政务

4

32

2

 


18

现代政府媒体沟通

4

32

2

刘昌雄


19

中外行政体制改革

4

32

2

 


20

制度经济理论

4

32

2

廖明辉


21

行政诉讼法律制度

4

32

2

 


22

处理突发事件案例

4

32

2

 


23

管理博弈论

4

32

2

戴志颖


(四)学术活动(2学分)

MPA学生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相关专业讲座、学术报告等活动,次数不少于8次,记2学分。

(五)社会实践(2学分)

MPA学生须在专业指导教师指导下,须有针对性地到相应政府部门、公共组织参加社会实践;在政府和非政府公共部门工作的学生可以在本单位完成社会实践。

社会实践时间不少于3个月。社会实践完成后提交一份调研报告,由专业指导教师作出成绩考核和评语,归入研究生学习档案。

六、考核方式

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各类课程和相关学习及实践环节,都须按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要求严格考核,考核合格才能取得规定的学分。

考核方式有:闭卷或开卷考试、课程论文、课程综述、课程作业、调查报告、文献阅读报告、综合表现(社会实践、课堂讨论、考勤等)等。

每门课程采取“1+X”的结构化考核模式,即一种主要考核方式加一种以上其他考核方式,由主讲教师在教学计划中确定。除英语和不高于16学时的课程外,每门课程应提交课程综述作为考核模式的组成部分。

课程成绩以百分制记分,核心课和专业方向课以70分为及格,选修课以60分为及格。

七、学位论文及学位授予

(一)学位论文

1、学位论文选题应体现专业学位的特点,紧密结合公共管理实践中的具体问题,特别鼓励学生选择与自己的工作领域和工作岗位

相关的问题或现实热点问题展开论文研究。应具有应用背景和实用价值。

2、学位论文应在导师指导下,经过开题、写作、答辩等环节完成。学位论文开题一般安排在第四学期。学位论文正文字数应在2万字以上。

(二)学位授予

研究生完成课程学习及社会实践环节,修满规定学分、成绩合格,并通过论文答辩者,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授予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并颁发研究生毕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