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 新 人 才 培 养 模 式 践 行 科 学 发 展 观
――吉林大学MPA研究生为市民办实事
吉林大学行政学院MPA教育中心
2009年是中国MPA专业学位设置十周年。吉林大学作为教育部批准的首批招收MPA24所院校之一,始终坚持“夯实基础、拓展视野、文理渗透、面向社会、双向互动、教学相长”的办学理念,探索出了一条宽口径、厚基础、复合型公共管理人才培养之路。目前,吉林大学行政学院MPA教育中心已招收784名研究生,446人圆满完成学业并获得硕士学位。其中,82%为公务员,长春市公务员已超过300人,在服务地方公共事务管理和经济发展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2009年,又将有91名MPA研究生参加硕士论文答辩。吉林大学MPA教育中心的老师们决定为学生们出一个新的课题:把课堂搬到老百姓身边,将帮老百姓办实事儿作为一份特殊的答卷。《新文化报》是长春市乃至吉林省发行量、阅读率、影响力最大的综合类都市生活日报,日发行量达40万份。吉林大学行政学院与《新文化报》报社合作,共同举办了“接听特殊热线,为您办实事”系列活动。
4月9日上午10时至11时,老百姓只要有关于就业、婚姻、交通等问题,就可以拨打96618热线电话,由吉林大学4位MPA研究生现场解答。这4位MPA研究生分别是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就业处主任科员刘志峰(负责解答下岗职工再就业,大学生创业等问题)、长春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处副处长冉明(负责解答婚姻登记、子女收养、养老机构民办的老年公寓等问题)、大唐吉林发电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部副主任牛晓牧(负责解答热源、电源的提供等问题)、吉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财务科长刘文斌(负责解答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驾驶员资格证的考取、交通违法怎么处罚、车辆怎么落籍等问题)。老百姓对此次活动反映热烈,积极拨打热线电话咨询自己关心的问题,MPA研究生认真地回答了市民提出的问题。比如,在就业问题上,长春市民赵先生问到,他是刚毕业的大学生,想做社会公益活动,但刚进入社会,也得赚钱养活自己,省对公益岗位人员的劳动报酬是如何规定的?MPA学院刘志峰对其进行了认真的解答,谈到“首先,我省规定用人单位支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其次,公益性岗位采取的是用工协议的签订方式,一年一签,期满后自然中止。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年龄,其余人员用工期限由各地自行确定。”在交通问题上有市民问到,外地人在长春能否报考驾照,如果能报考需要什么手续。MPA学员刘文斌对这个问题作出了简单而又精辟的回答“外地户口者可以在长春市报考驾照,只能考C型驾照。报考时,需持本人身份证及在长春的居住证。”在婚姻问题上,长春市民陈女士说,她今年已经70多岁了,但在过去没有和她的老公办理结婚证。现在想离婚,没有结婚证该怎么办?MPA学员冉明对这个问题进行了解答,“你们之间已形成事实婚姻,如果没有财产纠纷,可以协议离婚,去户口所在区的婚姻登记处办理。如果有财产纠纷,去法院办理。” 虽然这些问题都是MPA研究生在工作中经常处理的问题,已是轻车熟路,但为了做到准确无误,对百姓负责,他们还是带来了政策法规的小册子,依据相关规定予以细心解答。在短暂的一个小时内,市民们提出了许多日常生活中的难题,MPA研究生对其进行了一一解答,得到了市民的广泛好评。
4月12日,吉林大学即将举办全国MPA专业学位设置十周年庆典。这次“为市民办实事”活动可以说是为庆典活动献上了一份贺礼。广大MPA研究生都深有感触,表示要把在课堂上学到的理论知识和人文关怀,带到实际工作中去,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真抓实干,少说多干,埋头苦干,多为公众解决实际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