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学2018年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MPA)招生简章

天津大学2018年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MPA)招生简章

 

     天津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国家重点大学,其前身为北洋大学,始建于1895102日,是中国第一所现代大学,素以“实事求是”的校训、“严谨治学”的校风和“爱国奉献”的传统享誉海内外。1951年经国家院系调整定名为天津大学,是1959年中共中央首批确定的16所国家重点大学之一,是“211工程”、“985工程”首批重点建设的大学。

     天津大学最早的管理教育可以追溯至其前身北洋大学建校初期,并于1942年“西北联大”时期正式增设工业管理系。改革开放后,学校于20世纪70年代末重建了管理学科,1984年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管理学院,是全国高校最早创立管理学院的4所院校之一。经过三十年的发展,为国家培养各类人才四万余人,专业学位MBAEMBAMPAMEM已成为品牌。

     2000年,经国务院学位办批准,天津大学成为国内首批24所开展公共管理硕士(MPA)教育的试点院校之一。MPA项目以“培养掌握先进的分析技术与方法,诚信、负责、有影响力的公共管理者”为使命,形成了城市治理、社会保障、低碳经济与可持续发展和知识产权管理四个培养方向。2013年通过了AMBA最长五年期国际认证,是迄今为止国内第一家也是唯一一家通过AMBA国际认证的MPA项目。多年来,MPA项目与各级政府、非政府公共部门、国际组织等建立了紧密的联系,开展咨询、培训与人才培养等多方面的合作,为政府和非政府公共部门培养了大量具备现代公共管理理论和公共政策素养、掌握先进分析方法及技术的公共管理人才。天津大学悠久的办学历史,严谨的治学风格,深厚的文化底蕴,美丽的校园风光,丰富多彩的校园生活,必将成为莘莘学子孜孜以求的学术殿堂。

一、报考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201591日以前毕业);

②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201391日以前毕业),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③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201691日以前毕业);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相结合

◆网上报名: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或者http://yz.chsi.cn

◆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需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和网上报名编号,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方确认网上报名信息、照相。

2.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1710月中下旬

◆现场信息确认时间:具体时间请报考时关注各报考点安排,逾期不再补办。

3.报考地点选择:

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天津考生报名时报考点必须选择“天津大学”;外地考生报名时就近选择当地报考点。

三、考试科目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初试:管理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

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200分);

204英语二(满分100分,重点考查考生英语应用能力,尤其是阅读和翻译能力)。

◆复试:包括社会发展与时事政治笔试、综合素质测试、英语水平测试。

四、考试时间

◆初试:201712月底

◆复试:约在20183月中下旬进行复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将另行通知) 

五、学制

      MPA学制为二年

六、招生计划

      150人左右

七、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专业代码:125200公共管理硕士

2.凡报考天津大学MPA的考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缴纳报名费,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照相、确认网报信息,不经确认信息者网上报名无效。

考生本人对网上报名信息进行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

3.报考天津大学MPA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报考单位”必须选择“天津大学”;“报考方式码”选择“25管理类联考”以上信息以及报考点信息一经确认提交,将不允许修改,考生应慎重选择。其他信息可通过输入报名号和密码登陆网报系统进行修改。考生入校后才能与导师进行双向选择。

4.报考类别的选择:1).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 2).非定向就业:所在招生单位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5201712月中下旬,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八、资格审查

考生报考资格审查于复试时统一进行,具体安排见网上通知。

九、体检

复试时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体检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体检时间安排在考生复试期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十、咨询

天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部

电话:(02287402083         

传真:(02227891423         

E-mailmpa@tju.edu.cn

网址: http://mpa.tju.edu.cn/       

地址:天津大学25教学楼A103

备考QQ群:1654922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