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6年全国MPA专业方向课“城市规划与管理”教学与案例研讨会的通知

关于举办中国专业学位教学案例中心

第25期案例教学培训暨2016年全国MPA

专业方向课“城市规划与管理”教学与案例
研讨会的通知

 

教指委〔2016〕21号

 有关单位:

为探索MPA专业方向课“城市规划与管理”的教学内容与方法,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升MPA培养质量,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和全国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将联合举办中国专业学位教学案例中心第25期案例教学培训暨2016年全国MPA专业方向课“城市规划与管理”教学与案例研讨会(全国MPA教指委2016年第18期师资培训),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

全国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

中国人民大学

三、参会人员

各培养单位的MPA教师,以报名先后和院校均衡为原则确定参会名单。

四、会议内容

1. 邀请厦门大学赵燕菁教授,中国人民大学叶裕民教授,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城市管理监督局董红梅副局长,全国MPA教指委副秘书长、中国人民大学杨宏山教授,湖南大学徐莹副教授等就MPA专业方向“城市规划与管理”的发展体系、案例教学经验以及重点热点问题等内容进行分享。

2. 各参会代表分组交流教学心得。

五、会议安排

1.报到时间:2016年12月16日14:00-20:00。

2.报到地点:燕山大酒店(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甲38号)。

3.会议时间:2016年12月17-18日(18日17:30结束)。

4.会议地点:中国人民大学求是楼4层报告厅。

5.会议报名:

(1)本次会议使用在线会议管理系统进行报名、确认和报到等事宜,请登录教指委工作网站(www.mpa.org.cn),点击会议专属报名入口,根据页面提示进行报名(第一次使用会议系统需先进行注册)。报名截止日期为2016年12月11日22:00。

(2)请在报名时提交“城市规划与管理”课程的教学大纲。会务组将印制成册,供各参会代表学习。

六、费用安排

本次会议由教育部学位中心提供的中国专业学位教学案例中心专项经费支持。会议不收取会议费。

与会人员往返交通费和住宿费自理,请所在单位给予支持。因酒店房间紧张,暂无法提供单人间,参会人员需两人合住,每个房间550元-560元含双早。亦可自行预定其他酒店。

七、联系方式

教指委秘书处:

刘桂梅,电话:010-62519150;邮箱:mpa@mpa.org.cn。

中国人民大学:

陈奕欣,电话:010-62513886;邮箱:mpacyx@163.com。

 

  

  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       全国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

       教育发展中心                教育指导委员会

                                   2016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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