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2016年全国MPA专业方向课 “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教学与案例 研讨会的通知

关于举办中国专业学位教学案例中心第17期案例教学培训暨

2016年全国MPA专业方向课“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教学与案例研讨会的通知

 

教指委〔2016〕14号

 

有关单位:

为探索MPA专业方向课“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的教学内容与方法,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升MPA培养质量,全国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和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将联合举办中国专业学位教学案例中心第17期案例教学培训暨2016年全国MPA专业方向课“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教学与案例研讨会(全国MPA教指委2016年第13期师资培训),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全国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

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

二、承办单位

南昌大学

三、参会人员

各培养单位的MPA教师,以报名先后和院校均衡为原则确定参会名单。

四、会议内容

1. 邀请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方振邦教授、刘昕教授,西北师范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管理学院孙健教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陈芳教授进行教学经验分享。

2. 全国MPA教指委委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中心蔡启明主任担任督导,并做会议总结。

3. 各参会代表分组交流教学心得。

五、会议安排

1.报到时间:2016年11月11日9:00 18:00

2.报到及住宿地点: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学府大道999号南昌大学国际学术交流中心。

3.会议时间:2016年11月12日-13日(13日17:00结束)

4.会议地点:南昌大学国际学术交流中心

5.会议报名:

(1) 本次会议使用在线会议管理系统进行报名、确认和报到等事宜,请登录教指委工作网站(www.mpa.org.cn),点击会议专属报名入口,根据页面提示进行报名(第一次使用会议系统需先进行注册)。报名截止日期为2016年11月7日8:00。

(2)请在报名时提交“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课程的教学大纲。会务组将印制成册,供各参会代表学习。

六、费用安排

本次会议由教育部学位中心提供的中国专业学位教学案例中心专项经费支持。会议不收取会议费。

与会人员往返交通费和住宿费自理,请所在单位给予支持。

七、联系方式

教指委秘书处:

刘桂梅,电话:010-62519150;邮箱:mpa@mpa.org.cn

南昌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董加文,电话:0791-88314912,13970030989;邮箱:dongjiawen@ncu.edu.cn

 

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      全国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

    教育发展中心             教育指导委员会

                            2016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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