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批MPA培养院校教学合格评估实地评估工作顺利完成 

    按照国务院学位办的总体安排,第三批MPA培养院校教学合格评估工作于2012年12月正式启动。在经过院校自评阶段和专家匿名评审阶段之后,本次评估的专家实地评估阶段于2013年4月8日-4月22日进行。

    此次实地评估共分9组,每个评估小组由5名专家组成。共45名评估专家对全国第3批试办公共管理专业硕士(MPA) 教育的36所院校分别进行了实地评估。各专家组通过听取试点院校的工作汇报、召开教师座谈会和学生座谈会、实地检查办学环境和设施、查阅教学管理档案和学位论文等环节,对试办院校在公共管理硕士(MPA)办学过程中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全面系统地实地评估。

    目前,9个小组的反馈意见和评分情况已经汇总至教指委,教指委将组织专家对整个评估的全过程进行总结,最后形成本次评估工作的评估报告,报送国务院学位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