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批MPA培养院校教学合格评估工作自启动以来,各参评院校按照本次评估工作的日程安排,进行了自评工作的准备。参评的36所院校在2月1日有江西财经大学、浙江师范大学等 20所院校提交了评估自评材料,另外的14所院校在2月2日-6日陆续提交了各自的评估材料。武汉理工大学在2月7日补交了自评打分表,湖南师范大学在2月7日提交了评估自评材料。至此,各院校的自评工作暂时告一段落。
由于本次的评估新增了参评院校自评打分的环节,不少院校很好地把握了自评打分原则,但也有些院校在自评打分时,对评估指标打分标准的理解存在一定的差异。这里要提示一下各院校:评估指标的评分是以各项指标合格为基准,即每一项指标达到要求即为合格得分(75分),完成情况好于合格标准则适当加分,未达到指标要求则适当减分。所以在此提请各培养院校可以再对各自的自评分进行核实,如果需要调整,请在2月21日-3月1日期间与秘书处联系并确认。3月2日之后,本次评估将进入下一阶段,由评估专家对各院校的自评材料进行匿名评审。
本次评估工作得到各参评院校的高度重视,秘书处代表教指委对各院校的辛苦工作和积极配合表示感谢!
恭祝大家春节快乐!
全国MPA教指委秘书处
二〇一三年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