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三批全国MPA培养院校教学合格评估专家到校评估的日程安排
各参评院校:
每校实地评估时间为一天,各校不得自行增加。工作程序一般按照以下内容安排:
1.学校自评汇报(不超过30分钟);
2.专家提问与院校解答(一般不超过1小时);
3.专家分别实地检查:教学条件、教学管理、学位论文等(一般不超过1小时);
4.分别召开学生代表座谈会、教师代表座谈会(一般不超过2小时);由专家组从被评院校的自评材料中随机抽取参加座谈会的人员,参加座谈会学生不少于15人,教师代表不少于10人。所抽取名单将在专家到校前发给各单位,请随时关注。
5.专家组讨论(一般不超过1小时);
6.专家组与学校进一步核实有关情况并提供初步反馈意见(一般不超过30分钟)。
各参评院校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并且在征得评估组长意见并由组长签字后对上述程序进行微调,但一般不得减少上述程序。并且,被评估院校需要将调整后的工作程序报教指委备案。
全国MPA教指委秘书处
2012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