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科技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培养方案 

华中科技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

专业学位培养方案(试行

 

根据我国公共管理现代化、科学化、专业化的要求,为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和谐社会需要的廉洁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公共管理体系,建立高素质、专业化的国家公共事务和行政管理干部队伍,加速推进我校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信息化、工程化、国际化步伐,特制定华中科技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培养目标:

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现代化建设的需要,为政府部门及非政府公共机构培养德才兼备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公共管理专门人才,提高公共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和管理水平。

基本要求:

1、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2、掌握公共管理的基本理论和方法,具有较宽的知识面,掌握政治、经济、法律、外语、现代科技等方面的理论知识及定性、定量分析方法,了解国内外公共管理的前沿理论和发展趋势。

3、具有解决公共管理实际问题的技能和运用现代管理技术与信息技术的能力,具有较强的开拓创新和依法行政能力。

4、熟练运用一门外语,能阅读本学科及相关领域的外文报刊、文献。

5、具有团队精神和较好的适应能力,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意志品质和人际交往与组织协调能力,能适应我国公共管理实践的需要。

 

二、培养对象

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培养对象主要为国家公务员和非政府公共机构(包括NGONPO部门在内)、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研究方向

序号

专业研究方向

主要研究内容

导师

1

行政管理

电子政务

政府管理与创新、数字政府管理、数字政府决策支持系统、WTO与政府管理、科技政策与管理、公共部门人力资源、领导艺术与方法、行政改革、行政法治、电子政务、危机管理、公共部门绩效管理、公共部门的协调与沟通

 

 

 

 

公共管理硕士(MPA)采取双导师制。校内导师由公共管理学科相关专业硕士生导师担任,校外导师由学有专长的政府高级官员或公共机构、企业管理者担任。

2

城市管理

高科技园管理

城市社区管理、高新科技园区管理、城市规划与城市发展、城市环境管理、城市危机管理、城市公益事业管理、城市治安管理、城市公共经济管理、城市人口管理等

3

公共经济与

公共政策

区域发展与竞争、财税政策、预算管理、公共监管与公共规制、公共筹资、公共选择、经济转型与公共政策等

4

教育经济与管理

教育财政与管理、教育金融、学校教育与管理、教育管理决策、教育发展战略与规划等

5

社会保障与

公共安全

社会保障制度与政策、各国社会保障比较、中国社会保障改革、社会保障工作实务、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社会安全、安全及劳动保障等

6

土地资源管理

土地经济、土地政策、土地规划、城市土地利用、城市土地产权与地籍管理,不动产经营与管理、城市土地资源管理信息系统等

7

社会医学与

卫生事业管理

 

社区卫生服务、卫生筹资与资源配置、医疗保障区域卫生规划、医院管理、农村卫生政策与管理等

 

 

四、学习年限及学制

学制为2年至4年。全日制为2年;非全日制一般为3年,不超过4年。

采取非全日制在职培养方式和以学分为基础的弹性学制。

 

五、培养方式

1、实行学分制。学生修满规定的46学分,成绩合格者可进入论文写作。学位论文答辩通过后,按规定的程序授予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

2、强调理论联系实际和案例教学,采用启发式、研讨式、情景模拟等多种教学方法,注重学生实际能力培养,使课堂讲授、研讨、案例分析、模拟训练和社会调查等与实践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着力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注重实践。全日制学生学习期间,必须参加社会实践或实习活动。非全日制学生应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工作实际撰写专题调研报告或案例分析报告,并经我校考核合格后方可进行论文写作。

 

六、教学指导与科学研究

各门课程的教学按统一规范要求,通过课堂讲授、研讨、模拟训练、角色扮演、观摩、案例分析、对抗辩论、项目规划、习题作业、论文、社会调查、测验、考试等环节完成。学生在学习期间必须学习和研究100个以上的公共管理案例;每门课程必须完成2次以上的习题作业或者1篇以上的论文或调查报告,其成绩汇入相应课程总成绩。

MPA专业研究生培养实行导师组负责制。导师组负责指导研究生方向性必修课程的学习及毕业论文的写作。学生每年必须向导师组提交2篇读书笔记、1篇调查报告、1篇学年论文。

MPA专业研究生培养实行双导师制。导师由华中科技大学MPA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分别从本校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教师和经验丰富、学有专长的在本院兼职的政府高级管理专家中指派。

 

七、课程学习

1、核心课程必须修满22学分,共8门课程:社会主义建设的理论与实践、外语、公共管理学、公共政策分析、政治学、公共经济学、定量分析技术、信息技术及应用。

2、专业方向性课程,必须修满16学分。

3、任意选修课,必须修满4学分。。

4、社会实践与研讨:4学分。

课程学习总计46学分。

 

八、实践性环节基本要求

实践与专题研讨是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培养的必要环节,共计4学分。其基本要求:

1、学生在学习期间必须研究不少于100个的案例;每门课程必须完成2次以上习题作业或1篇以上的论文(或调查报告),其成果计入相应课程总成绩。

2、学生必须参加不少于6次的专题研讨。研讨要结合公共管理理论与学科前沿,并联系我国实际,交流学习心得。完成专题研讨并提交报告计2个学分。

3、参加专题社会调查或实习,提交研究论文或调研报告,计2个学分。

 

九、论文撰写

1、论文选题

理论联系实际是撰写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基本原则。公共管理硕士学位论文选题必须联系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机构的管理实际,结合自己本职工作、特长及兴趣,选择公共管理或相关领域具有实际意义的课题。

2、课题报告会

选题完成后,要按规定撰写开题报告,并举行开题报告会。开题报告要全面阐述该选题的选题依据、国内外研究现状、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介绍研究的基本理论和方法以及解决路径。开题报告通过后,方可进入论文写作阶段。

3、论文形式

论文以专题研究为主要形式,咨询报告、调研报告、政策评估、项目规划、案例分析、对策研究等都可作为论文形式。论文应体现学生运用公共管理及相关学科的理论、方法分析和研究公共管理实际问题的能力。

 

十、能力培养

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具有培养复合型、应用型人才的特点,注重综合分析与科学决策能力、依法行政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的培养和训练,全面提高学生分析和解决公共管理现实问题的能力。

1、综合分析与科学决策能力

具备运用现代管理手段和信息技术从事公共管理工作,分析和制定公共部门重大决策的实际能力;具备对一般公共管理事务和问题进行指挥、组织、协调和控制的能力;具有组织重大公共项目的论证、实施、评估,并运用系统分析方法和定性定量技术,对项目进行科学论证和评价的能力。

2、依法行政能力的培养和训练

掌握现代公共管理的客观规律,提高运用科学方法提高行政效率的能力;依法合理有效地处理政府或相关公共领域的社会事务,实现依法行政,提高运用法律手段规范政府行为的能力。

3、组织协调能力的培养和训练

具有分析公共组织内部资源特性的能力;能根据组织目标和组织资源,设计适当的组织结构,协调公共组织资源,使其有效运转;运用现代技术手段优化配置公共组织资源,解决公共组织协调的问题;具有综合评价公共组织、协调处理公共组织冲突、推动组织变革的技巧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