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是为适应不断发展的公共管理现代化、科学化、专业化的迫切需求,完善公共管理人才培养体系,创新公共管理人才培养模式,提高公共管理人才培养质量而设立的。
一、培养目标
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掌握系统的公共管理理论、知识和方法,具备从事公共管理与公共政策分析的能力,能够综合运用管理、政治、经济、法律、现代科技等方面知识和科学研究方法解决公共管理实际问题的德才兼备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公共管理专门人才。
二、招生类型及报考资格
招生类型分为两类:一类为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招收,毕业时颁发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另一类为通过“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招收,毕业时只颁发学位证书,不颁发毕业证书。
报考资格以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当年有关文件为准。一般要求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和三年(含三年)以上实际工作经历。
三、学习方式与年限
被录取的学生以“非脱产”方式进行学习,采取弹性学制,学习年限为2年至4年,一般不少于2.5年。
四、学分要求与课程设置
1、学分要求
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教育采取学分制,总学分必须修满40学分。
2、课程设置
课程设置以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为原则,分为核心课、专业方向必修课、选修课、社会实践和专题研讨五方面基本模块。其中,核心课必须修满18学分,专业方向必修课必须修满8学分,选修课必须修满10学分,社会实践为2学分,专题研讨为2学分。课程学习中,每个学分学习时间不少于16课时。
3、社会实践
社会实践是MPA研究生在专职教师或兼职教师指导下,在政府部门、公共组织具体岗位参与实际工作的一个学习环节。正在公共部门工作或曾经在公共部门工作过的MPA研究生可以在本单位完成社会实践。缺乏公共部门实际工作经验的MPA研究生由学校安排,有针对性地到相应政府部门、公共组织完成社会实践。社会实践时间总计三个月,社会实践结束后,学生须按规定要求提交社会实践报告,计2学分。
4、专题研讨
学生在学习期间每次课程必须完成1次以上习题作业或1篇以上的论文(或调查报告),其成绩记入相应课程总成绩。
学生必须参加不少于2次专题研讨。每次研讨要结合公共管理理论与学科前沿,并联系我国实际,交流学习心得。研讨内容要观点与材料相统一,力求思维方式和思想方法有所创新。完成专题研讨计2个学分。
课程设置方案
课程类型 |
课程名称 |
学时 |
学分 |
备注 |
|
核心课程 |
社会主义建设理论与实践 |
36 |
2 |
必修8门,18学分 |
|
英语 |
36 |
2 |
|||
公共管理 |
54 |
3 |
|||
公共政策分析 |
36 |
2 |
|||
宪法与行政法 |
36 |
2 |
|||
社会研究方法 |
36 |
2 |
|||
公共经济学 |
54 |
3 |
|||
公文写作 |
36 |
2 |
|||
专业方向必修课 |
1、行政管理 |
公共部门战略管理 |
36 |
2 |
各方向必修, 8学分 |
社会保障理论与政策 |
36 |
2 |
|||
政府公共关系 |
36 |
2 |
|||
社区管理 |
36 |
2 |
|||
2、公共财政管理 |
公共财政与预算 |
36 |
2 |
||
政府投资管理 |
36 |
2 |
|||
制度经济学 |
36 |
2 |
|||
金融、证券、保险管理 |
36 |
2 |
|||
3、政府信息与电子政务管理 |
电子政务 |
36 |
2 |
||
政府信息化专题 |
36 |
2 |
|||
电子文件管理 |
36 |
2 |
|||
信息政策与信息法 |
36 |
2 |
|||
4、工商行政管理 |
市场运行与监督管理 |
36 |
2 |
||
公平交易执法 |
36 |
2 |
|||
经济学原理 |
36 |
2 |
|||
市场经济法律制度 |
36 |
2 |
|||
5、社会保障 |
劳动经济学 |
36 |
2 |
||
社会保障理论与政策 |
36 |
2 |
|||
社会保障制度比较 |
36 |
2 |
|||
保险学 |
36 |
2 |
|||
6、教育管理 |
教育经济学 |
36 |
2 |
||
教育管理学 |
36 |
2 |
|||
大学教育管理 |
36 |
2 |
|||
教育政策与法规 |
36 |
2 |
|||
选修课 |
公共部门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 |
36 |
2 任选,不少于10学分 |
||
政治学 |
36 |
||||
公共伦理学 |
36 |
||||
政府信息管理 |
36 |
||||
管理沟通 |
36 |
||||
城市管理学 |
36 |
||||
非营利组织管理 |
36 |
||||
决策理论与方法 |
36 |
||||
现代领导科学与艺术 |
36 |
||||
现代公务员能力建设 |
36 |
||||
中国传统文化与治国方略 |
36 |
||||
社会实践 |
|
|
|
必修,2学分 |
|
专题研讨 |
|
|
|
必修,2学分 |
|
学位论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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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教学形式
各门课程的教学按统一规范要求,通过课堂讲授、研讨、模拟训练、角色扮演、观摩、案例分析、对抗辩论、项目规划、习题作业、论文、社会调查、测验、考试等环节完成。
强调理论联系实际和案例教学,采用启发式、研讨式、情景模拟等多种教学方法,注重学生实际能力培养,使课堂讲授、研讨、案例分析、模拟训练和社会调查等与实践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着力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六、教学指导
学生培养实行导师组负责制。导师组负责指导研究生方向性必修课程的学习及毕业论文的写作,导师组和任课教师还应定期检查和指导学生补修部分本科专业的核心课程,帮助学生夯实专业基础。
学生培养实行双导师制。安徽大学MPA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分别在本校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教师和经验丰富、学有专长的政府高级管理专家中为每位研究生各选配一位导师。
七、论文研究
学位论文应体现专业学位的特点,选题紧密结合公共管理实践中的具体问题,特别鼓励学生选择与自己的工作领域和工作岗位相关的问题展开论文研究。学生应该运用所学理论、知识和方法,展开调查研究与分析论述,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或改进管理的措施。
学位论文应在导师指导下,经过开题、写作、答辩等环节完成。其中,论文开题时间应至少在答辩前半年进行,论文正文字数应在2万字以上。
八、学位授予
完成课程学习及社会实践、专题研讨环节,取得规定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经安徽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授予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