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农业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
培养方案
南京农业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教育以公共管理一级学科的教学科研实力为依托。面向二十一世纪,为我国培养高素质的公共管理人才。我校MPA设立公共行政管理、国土资源与环境管理、区域经济发展与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农村发展与管理、科技与文化艺术事业管理等六个专业方向。
一、培养目标及基本要求
1、培养目标
为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机构培养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和实际工作能力,能够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的高层次、专业化、应用型公共管理的专门人才。
2、基本要求
(1)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2)掌握公共管理的基础知识和研究方法,具有较宽的知识面,了解国内外公共管理的新发展、新趋势和新特点。
(3)具备从事公共管理与公共政策分析的能力,学位论文独立完成,具有一定的理论创新性或实际应用价值。
(4)比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
二、学制与学分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2003)15号“关于调整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设置和学分的通知”和我校的优势和特色,现将课程设置拟定如下:攻读我院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培养采用学分制,研究生期间的总学分不少于42学分。其中,需获得核心课程学分为20学分,专业方向必修课12学分,选修课不少于8学分,专业实践环节为2学分,毕业论文不记学分。
根据生源背景和学习方式及其他情况的不同,修业年限为2-4年,实行弹性学制。
三、专业方向
按照公共管理学科特点、MPA专业学位属性和我校学科优势相结合的原则,将我校MPA专业学位教育设立六个专业方向,即:
(1)公共行政管理;
(2)国土资源与环境管理;
(3)区域经济发展与管理;
(4)劳动与社会保障;
(5)农村发展与管理;
(6)科技与文化艺术事业管理。
四、课程设置与学分分配
MPA课程设置分为核心课程、专业方向必修课程和专业方向选修课程三类。
1、核心课程(共26学分):
(1) 社会主义建设的理论与实践 3学分
(2) 第一外国语 3学分
(3) 公共管理学 3学分
(4) 公共政策分析 3学分
(5) 行政法学 3学分
(6) 公共经济学 3学分
(7) 政治学原理 3学分
(8) 社会研究方法 3学分
(9) 电子政务 2学分
其中,社会主义建设的理论与实践,第一外国语为必修课;其余7门核心课程中,自选5门,核心课程必须修满20学分。
2、方向必修课(每个方向12学分):
方向一:公共行政管理
(1) 行政管理学 3学分
(2) 公共部门绩效管理 3学分
(3) 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 3学分
(4) 领导科学与艺术 3学分
方向二:国土资源与环境管理
(1) 资源与环境经济 3学分
(2) 土地法学与资源环境法学 3学分
(3) 土地利用规划 3学分
(4) 土地行政管理 3学分
方向三:区域经济发展与管理
(1)区域经济学 3学分
(2)区域规划与管理 3学分
(3)区域可持续发展战略 3学分
(4)城市与区域发展政策 3学分
方向四:劳动与社会保障
(1)社会保障学 3学分
(2)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 3学分
(3)社会保险研究 3学分
(4)中国社会保障制度专题 3学分
(农村社会保障专题 )
方向五:农村发展与管理
(1) 发展经济学 3学分
(2) 国际农业政策比较 3学分
(3) 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 3学分
(4) 中国农村社会分析 3学分
方向六:科技与文化艺术事业管理
(1) 文化市场开发与管理 3学分
(2) 文化管理体制的变迁与政策 3学分
(3) 文化资源的开发利用与管理 3学分
(4) 文化经济发展的战略 3学分
3、选修课程(共计40学分,任选8学分)
(1)公共关系学 2学分
(2)管理心理学 2学分
(3)行政伦理学 2学分
(4)组织行为学 2学分
(5)社会学概论 2学分
(6)非营利组织管理概论 2学分
(7)战略管理 2学分
(8)公共管理案例分析 2学分
(9) 中国公务员制度 2学分
(10) 危机管理 2学分
(11)沟通、交流与谈判 2学分
(12) 专题讲座 2学分
(13) 名家讲坛 2学分
(14) 社会保障专题 2学分
(15) 管理学专题 2学分
(16) 行政学专题 2学分
(17) 逻辑学专题 2学分
(18)经济学专题 2学分
(19)新农村建设理论与实践 2学分
(20)可持续发展理论 2学分
4、社会实践(2学分)
学生应根据专业方向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包括社会调查、专业学习、挂职锻炼等形式。学校将不定期开设反映改革实践和学科前沿的学术讲座。
5、案例分析与专题研讨(2学分)
五、学位论文
学生修满规定学分后即可撰写学位论文。论文的选题应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重在反映学生运用所学公共管理知识去解决管理实践问题的能力。论文以专题研究成果、咨询报告、调研报告、政策评估、项目规划、案例分析报告、重大公共管理问题对策研究等为主要形式。修满规定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按规定的程序授予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
2008年4月